小区未经验收 急催业主拿钥匙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陈宝云
2013-04-03
提要:  尽管小区仍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但业主们还是接到了开发商的手机短信,称如不按时办理入住手续,就视作违约。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承德市双桥区汇水湾小区的众多业主们,选择了联合维权。小区未完工却要交付据业主们介绍,根据当初与汇水湾小区开发商——&mdash...

  尽管小区仍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但业主们还是接到了开发商的手机短信,称如不按时办理入住手续,就视作违约。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承德市双桥区汇水湾小区的众多业主们,选择了联合维权。

    小区未完工却要交付

    据业主们介绍,根据当初与汇水湾小区开发商——— 唐山市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2013年11月1日前,房屋将交付使用。然而,11月1日,业主们并未如约办理入住手续。“前几天,我接到了开发商发来的一条短信,让我在7天内办理入住手续,如果没有按期办理,我要承担违约责任。”杨先生告诉记者,他来到小区后看到,除了楼房主体完工和道路已经硬化外,小区内仍杂乱无章,其他配套设施不见踪影。“这样的小区怎么能入住呢?”杨先生带着疑问去咨询开发商工作人员时,得到的答复是,小区已经达到交付条件。

    12月6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此次交付的共有9栋楼,由于周围大部分楼房仍未完工,开发商只得用铁皮将正在办理入住的区域围起来。楼下除了道路已经硬化外,其他区域仍是成片的黄土地,施工用的电表箱、电缆等设施仍裸露在外。由于小区内没有安装路灯,一些业主看到此景,不免担心起夜间的出行安全来。

    除了小区内杂乱无章,楼内状况也让许多业主感到诧异。“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售房广告上明确标明送3平方米阳光房,但是现在成了套内面积,阳光房不见踪影。”杨先生说,他两次找到汇水湾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以购房合同和最终测绘面积为准。“虽然合同上没有赠送阳光房的条款,但广告上写得很明确。”

    业主们还告诉记者,楼内还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一个单元的两户入户门无法同时开启;消防连廊挡光,存在入户安全隐患;原来承诺的空中花园被私自改成房屋,并且无窗户、无地暖。

    小区未验收 业主拒收房

    12月6日,近百名业主一起来到汇水湾售楼处,希望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业主们表示,既然开发商要求办理入住,就应该出具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经过一番协商,售楼处一名负责人表示,由于一些工程处于收尾阶段,竣工验收合格证等材料正在办理中。目前,可以提供给业主的只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2010年3月18日印发的《承德市中心区居住小区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监督验收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承德市中心区新建小区在交付使用前必须要由城管、规划、住建、国土、教育、工商、消防等12个部门进行小区配套服务设施的联合验收。联合验收合格材料将作为建设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的材料之一,未取得《联合验收意见》的居住小区建设工程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进行整体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仍未收到汇水湾小区的申请验收材料。

    因为小区仍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许多业主决定拒绝办理入住手续。

     律师:业主可索赔

    记者了解到,类似汇水湾小区未验收便违规交付使用的情况,在当地十分普遍。长期从事房地产市场研究的王律师告诉记者,新小区在交付使用时,许多开发商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让业主查阅验收报告,面对这种情况,大部分业主会选择先拿钥匙,遇到问题再维权,这就为日后维权埋下隐患。“即使小区没有进行竣工验收,但是只要业主领取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就视作认同了开发商违规交房的行为。”王律师说,如果开发商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业主可以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咨询。“没有进行验收的楼房,业主可以拒绝办理入住手续,直到完成验收。期间,开发商需要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而领取钥匙的业主就很难再获得违约金了。”

    王律师表示,遇到类似情况,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并在小区内张贴公告,告知业主真实情况。“只有这样,违规交房的行为才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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