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江其轩) 2011年10月30日正式启动的南京麒麟科创园泉水地块(简称8号地)一期动迁项目,得到绝大多数村民住户的理解与支 持,经过宣传发动和实施“阳光拆迁”,至今年4月27日,全部应该搬迁的579户村民住户,已有576户与拆迁单位签订了拆迁协议。但与此同时,仍有3户 村民住户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拆迁协议,导致科创园建设项目受到影响。不少村民反映,政府这次给拆迁户的安置与补偿都不错,这几户拖到现在还不签订协议,也 太不应该了。
因麒麟科创园8号地建设需要,须对泉水社区辖区内的大定林、小定林、大湖头、小湖头、城头、安泉、新九等7个自然村实 施动迁,动迁范围内共有村民579户。在完成了动迁公告、宣传发动、拆迁补偿政策和细则解读等准备工作后,由麒麟科创园和麒麟街道办事处及泉水社区共同组 建的拆迁指挥部,于2011年10月30日正式开始动迁工作,由指挥部下属的各拆迁安置谈判小组与村民逐户签订拆迁协议。在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和广大村民 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动迁进展非常顺利,截至今年4月27日,579户应拆迁村民已有576户与拆迁指挥部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约率达到99.4%以 上。对此,拆迁指挥部向他们表示敬意和感谢。
但与这576户签约村民积极支持南京市重点工程建设的态度相比,却有3户村民借机提出 高额补偿要求,并以此作为拒不签订拆迁协议的理由。这3户村民,有的提出多要安置房,有的提出多要补偿款,而且所提出的额度太高太离谱,让拆迁指挥部无法 与之商谈,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
案例一 村民王某某一家现有住房总面积964.74平方米,其中房产证记载面积为560.90平 方米,其余为无证房,无任何产权证明。在王某某家964.74平方米的住房中,房产证认可的560.90平方米的住房被他家盖成了730.11平方米,多 出近170平方米,此外,还通过私自搭建,另外又增加了230多平方米的住房。根据江宁区政府有关拆迁安置的八号文件和九号文件规定,拆迁指挥部对王某某 家作出如下安置:王某某与妻子获得安置房240平方米;王某某的小儿子因已成家且户口在本地,也获得240平方米的安置房;王某某的大儿子因早年上学迁出 了户口,此次给予90平方米的安置房。王某某家获得安置房合计面积为570平方米。经过测算,王某某家的拆迁补偿总款即房屋补偿加上附属物补偿、装修、搬 家费、过渡费等,合计为200余万元,扣除570平方米安置房购房款后,可得余款46.818万元。如果王某某能在30天内签约,另外还可以获得 14.88万元的奖励,在45天内签约,可以获得10万余元的奖励。但对于这种相当人性化的补偿方案,王某某一家根本不予接受。据与王某某家谈判的泉水社 区干部介绍,王某某在拆迁谈判中提出了两个补偿方案供拆迁单位选择,一是要求拆迁单位按照3户来安置,每户均安置240平方米,安置总面积高达720平方 米,比规定高出150平方米;二是如果按照570平方米来安置,那么,他家拆迁房屋面积中要拿出近400平方米的面积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如此一 算,拆迁单位除了给予570平方米的安置房,另外还要给他家315万元的净补偿,比安置规定的补偿多出200多万元。从2011年10月30日开始,拆迁 单位、街道和社区干部与王某某家前后谈判一二十次,但王某某一家始终坚持这两套安置补偿方案,不肯作出丝毫让步,拒绝签订拆迁协议。
案 例二 村民陈某某一家现有住房总面积819.19平方米,其中房产证记载面积为205平方米。与上面的王某某家一样,陈某某将205平方米的有证房屋面 积扩建为283平方米,另外还搭建了530多平方米的房屋。按照补偿安置方案,陈某某家在拆迁中可以获得630平方米的安置房,拆迁总补偿款为200余万 元,扣除安置房购房款后,净得45万余元。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约,还可以拿到一笔不菲的奖励金。客观上讲,这个补偿方案让陈某某家得到便宜,因为他家的 房屋证载面积仅有205平方米,现在拆迁后竟能拿到630平方米的安置房,还可以得到45万余元的净补偿款。但陈某某家似乎不领情。在多次拆迁谈判中,他 家开出了两个方案,一个是多要钱的方案,一个是多要房子的方案。按照这两个方案,拆迁单位要么给他家630平方米的安置房,扣除630平方米安置房的购房 款后,另外再给他家180万元,这比补偿方案多出130多万元;要么在给他家630平方米安置房的同时,再给陈某某的妻子提供240平方米的安置房,理由 是陈某某已与妻子离婚。对此,拆迁单位表示,陈某某提出多要130多万元的补偿要求没有根据,无法满足;给其离婚妻子另行安置240平方米安置房的要求也 于法无据,因为虽说离婚,但陈某某的妻子并未办理产权过户,也没有自己的房产证。如此,拆迁单位与陈某某谈判二三十次,但陈某某始终坚持自己的要求,致使 谈判难有进展。
案例三 村民孙某某一家房屋面积可谓了得。他家房屋房产证记载面积仅有441.9平方米,但实际房屋面积高达 1322.56平方米,其中无产权证明的房屋面积达880.66平方米。换句话说,政府部门批准他家盖房的面积是441.9平方米,他家却盖到 567.33平方米,这还不够,另外又陆陆续续搭建了700多平方米的房屋。按照拆迁补偿办法和细则规定,拆迁单位对孙某某家作出如下安置与补偿:孙某某 与妻子获得240平方米的安置房,孙某某的儿子一家同样安置240平方米,拆迁补偿款总额为200余万元,扣除480平方米安置房的购房款后,净得补偿款 为70余万元。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拆迁,还可获得一大笔奖金。面对如此优惠的安置方案,孙某某却提出:自己和妻子已经离婚,拆迁时应该给安置房,标准是 240平方米;如果不能多给240平方米的安置房,那么,要从拆迁房屋总面积中拿出240平方米的面积,按照市场价格予以补偿,至于市场价格是多少,孙某 某提出每平方米5000元,即120万元,扣除理应获得的补偿,多得105万元。简言之,孙某某的要求是要么多给240平方米的安置房,要么多给补偿款 105万元,否则不签约。一年多来,孙某某始终未能与拆迁单位达成拆迁协议。
拆迁单位负责人认为,上述这3户被拆迁户在拆迁谈判中 提出的高额补偿要求没有任何依据,完全是自身在个人利益面前不理性造成的,他们也许以为,迟迟不签订协议,迟迟不搬迁,就能或多或少得到一些额外利益,其 实这是不可能的。麒麟科创园是南京市重点工程项目,此次拆迁中的576户干部群众都能以南京建设、南京发展大局为重,而这剩下的3户村民借机提出高额补偿 要求,不答应就拒绝签订拆迁协议,进而影响科创园的建设。对于这3户村民的高额补偿要求能否得到满足的问题,拆迁指挥部人士表示,上述3户村民的补偿要求 不可能得到满足,“576户村民都按照拆迁补偿规定进行了拆迁,为什么这3户村民就能得到额外的补偿?如果对这3户村民让步,就是对576户已经签约村民 的不公平,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据悉,江宁区政府有关部门已经介入此次拆迁,对那些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协议的,将采取司法裁决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