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张无房产证明被收40元费用

来源:徐州日报
作者:陈陌
2013-08-05
提要:  市民陈先生(化名)反映,他的户口在贾汪区,因为购房需要,7月31日到贾汪区房产交易中心开了一张无房产证明,被收了40元费用,并且开具的是收据而非发票。陈先生称:“打印一张纸,盖个章,就要收费40元,太高了吧?”  市民质疑收费高且没...

  市民陈先生(化名)反映,他的户口在贾汪区,因为购房需要,7月31日到贾汪区房产交易中心开了一张无房产证明,被收了40元费用,并且开具的是收据而非发票。陈先生称:“打印一张纸,盖个章,就要收费40元,太高了吧?”

  市民质疑收费高且没发票

  陈先生称,7月31日下午在贾汪区房产交易中心开证明时,排在其前面的两位市民,其中一位开了一张证明交费40元,另一位开了两张证明交费100元,开具的同样是收据。

  “当时我问工作人员,为什么给的是收据而不是发票?两位工作人员给出了不同的解释。”陈先生表示,一人称这个收据就是发票,“比发票还正规,可以报销”;另一位则表示,这样是为了方便市民,要开发票也可以,需要市民到建行等银行把费用打入指定账户,然后拿着银行的缴费单到房产交易中心换发票。

  “虽然觉得收费太高,但看到别人也是交这么多,当时我就没有提出来。”陈先生说。

  陈先生提供了收据的照片,收据名为《徐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收款收据》,项目一栏写有“证明费”、“查保费”两项,各收20元,共计40元。上面盖有贾汪区住建局财务专用章。

  贾汪区住建局:

  非税收入没有发票

  贾汪区住建局财务科董科长表示,房产证明收费属于非税收入,直接入到政府财政专户,只能开收据。“企业行为才有发票。我们的票据是在财政局购买的,很正规。”对于收费标准,董科长解释说,是经过物价部门核准的。

  贾汪区物价局:

  无房证明核准收费20元

  记者随后咨询了贾汪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在查询了相关档案之后回复称,物价局核准的无房产证明收费标准是一张20元;有一套及一套以上住房的,证明收费标准是一张50元。

  记者问这个20元是证明费还是查询费,该工作人员回答: “就是开这样一张证明的整个收费是20元。”

  前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了贾汪区住建局。财务科董科长称,40元的收费包括证明费20元,电子档案查询保护费18元,再加2元工本费。“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书写不清楚,我们已经对其作了提醒。”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