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最早提倡“以房养老”的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孟晓苏日前透露,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将在12月份拿出方案,明年1月份推出产品。孟晓苏表示,“以房养老”适合中国国情。
对于“以房养老”,有人认为,这是国外的成熟模式,应该“引进”我国,既能缓解养老金缺口,又给百姓一条理财渠道,还能拓展金融机构的经营产品和经营效益来源,一举多得。但更多的人对此表示怀疑:在我国实行以房养老过于超前,不怎么现实。
“以房养老”模式在欧美以及亚洲的新加坡、韩国和日本等都是较为成熟的做法。但是,成熟并不代表这项养老方式占比大。即使在这些发达国家,以房养老模式仍然占比很低,仅是一种养老方式选择而已。发达国家的养老问题主要还是以政府财政为主导的。
现阶段在我国推行以房养老模式前景不妙、困难较大。从传统老观念特别是老年人的观念来说,将恒产、家业留给子孙后代观念浓重。将一辈子的产业——住房,最后被银行收走,最终一无所有,这种作为与传统思想观念碰撞较为激烈,大多数老人难以接受,推广难度较大。
从市场角度来说,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这项业务面临着较大的市场风险。目前的市场状况是,房地产泡沫严重。而金融机构开展这项业务是基于房价会上涨几十年的市场预期。而基于目前畸高房价上来评估住房价值,正好处于价格的塔顶位置。如果未来房价出现较大幅度下跌的话,那么,金融机构就赔大了。即使未来房价大幅度走高,也面临住房养老者毁约的风险。
真正意义上的“以房养老”,贷款额度是终生按期支付的,而不是十年二十年确定期限的。这就给贷款提供者带来一个长寿风险问题。同时,我国房屋的70年产权问题、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问题以及住房维护修缮的道德风险问题等都是以房养老的障碍。由此足以看出,住房养老模式适应于市场法制健全、市场稳定波动小、百姓思想观念比较开放,特别是养老医疗体系健全、百姓无后顾之忧的国度。
住房养老作为一种模式,只能作为养老的一种补充,供养老者自愿、自由选择。比如:住房比较多的退休老人,想提高一下养老生活标准和质量,补充除了维持基本生活按月领取养老金以外的高质量退休生活资金,采取“以房养老”不失为一种好办法。政府的初衷也在于此。
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养老矛盾日益突出。最大的问题是养老金不足和养老上存在的双轨制不公问题。当务之急是破除养老双轨制。同时,以财政弥补历年养老金欠账为中心,应对未来养老金不足问题。如果我国财政资金30%用于社会保障资金,那么,每年至少增加社保资金3万亿元以上。可以说解决了社会保障资金的大头。再者,加大国有资产划拨力度,扩大全国社保储备基金;国企上缴红利充实到社保资金里等都是有效渠道。多次并举,一定能够解决最为急迫的养老金缺口问题。
目前我国个人缴纳的养老金比例与世界各国比较处在前列,在养老问题上千万不要只在百姓身上打主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