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梅林高达苑小区的开发商将一楼架空层出售给他人,被当作商铺出租。17年后,小区业委会称架空层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要求收回(详见南都深圳读本4月10日报道)。被称为“中国第一业主”的邹家健日前表示,小区架空层属公共配套,业委会清场收回合法合理。
开发商卖小区公共架空层违法
邹家健原是福田区景洲大厦业委会主任。他曾创下了多个“第一”:第一个发起针对地产商的大规模集体诉讼并最终获胜,第一个炒掉原有物业公司,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传统物业管理模式,因此他被誉为“中国第一业主”。
针对梅林高达苑小区架空层的归属问题,邹家健指出,小区架空层属于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设成本已计入房屋买卖价格之中,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高达苑小区的地产开发商非法将小区公共架空层作为“福利房”买卖属于违法行为,该转让合同属无效行为,业委会清场收回架空层的行为合法合理。
“小区不计入建筑容积率部分均属于小区公共配套部分,架空层不计入容积率,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不得买卖、出租。”邹家健称,架空层被违法买卖出租,不受法律保护,第三方可向开发商进行追偿,如果开发商机构发生变更的,可以找主管部门申诉。“业委会不是受益方,无须对购买架空层者进行补偿。”
业委会欲改变架空层功能需走两个程序
不过邹家健认为,高达苑小区架空层被作为商铺违法出卖,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该架空层长达17年,即便其向开发商主管部门申诉成功,也必须补交17年来的占有使用费用,因此追偿行为意义不大。
邹家健还指出,深圳的建筑规划法、土地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均对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并不存在《物权法》出台后“法不溯及既往”的情况。
至于业委会将架空层收回之后,改造成公寓出租的问题,邹家健表示,业委会改变架空层功能需要经过两个程序,第一个程序是要经过小区全体业主的通过,第二个程序是涉及到消防和报建的问题,必须向主管单位申请,“小的改变就在街道办备案,大的改变要获得消防、国土部门的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