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今年1月15日,李克强曾这样表示。而包括山东在内,多省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给“城镇化”留下重要篇幅,其中频频谈及要加快推进“人的城镇化”。在城镇化进程中,土地的流转、户籍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障的跟进、生活和发展方式的转变,都围绕着一个核心———“人”。城镇化进程提质加速,已选定了以人为本的推进方式,这也使其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和大部制改革一样,“城镇化”也是今年的热词之一。当前,我国经济面临投资与出口后劲不足等问题,而内需不足的状况在短期内又难以改变,在这个时刻,寻找新的发展驱动方式、调整投资结构的需求已迫在眉睫。基于发展和民生考量,“推进城镇化进程”这条道路被选定。但是,选定了一条路,并不意味着这条路将始终一帆风顺。道路和方向明确后,急需面临的问题就是,这条路,到底应该怎么走?既然推进城镇化将“以人为本”,“村民向市民”的转化如何实现无缝对接?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利益会不会受损?推进城镇化所需的大量资金又该如何保证……这些担忧确实存在着,政协委员们也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各自建议,从这些建议中,我们或许可以一窥未来城镇化进程的可能走向。
土地流转 应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有大量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他们的生产方式也将由“务农”逐步转为“务工”,不再单纯依赖土地。在这种情况下,这一群体留下的农村土地应如何进行流转和再利用?
民进中央建议,面对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问题,政府应缩减“共同共有产权”的适用范围,规范集体所有权行使过程,并实现户籍和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离。在推进户改时,要保证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期限不变,并可以抵押和继承。另外,还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地方政府要把交易和自由选择的权利交还给农民,严禁行政推动,遏制地方政府“替民做主”的冲动。
民进中央还表示,政府应建立城乡统筹的土地市场,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改革,在不违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让农村和城市用地相互配合和补充,进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社会保障 住房保障体系应接纳就业农民工
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居民融入城市将面临住房、子女入学和户籍迁入这社会保障方面的“三大门槛”。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武鸿麟建议,政府可把有稳定收入或稳定职业的进城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并在建设保障房、廉租房时同步考虑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的住房保障问题,把其逐步纳入城镇住房建设保障体系。同时,城市学校不能以户籍、容量等原因拒绝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而在户籍层面,政府应以进城农民工的真实就业地或主要居住地为准,对进城农民工实行更自主的户籍迁移制度,降低该群体落户城镇的门槛。
针对这些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则建议,各级政府应在城镇原有居民和农村转户居民中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地方财力和资源的承载力水平,制定促进“农村居民市民化”的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建立以居住地为基本单元的人口管理和服务体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梯度赋予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分类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逐步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居住地有序落户,并让该群体可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的子女上学、廉租房、经适房、社保、医保等政策。
资金来源 应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助力城镇化
在城镇化的推进过程中,有人开始担心,如果各地政府在实际操作中走形,城镇化会不会变成一场“房产盛宴”和一阵风式的“造城运动”?有着这种担心的,甚至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内地首富宗庆后。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刘迎霞表示,前些年某些地方曾以“新农村建设”、“土地市场化”为名拆除旧村,对农村土地进行开发,并以“拆房、建房、卖房”来实现所谓的城镇化,这种变味的操作模式最终导致这些地方所谓的城镇化沦为名符其实的“房地产化”。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这种思维必须转变。
但是,推进城镇化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如果不对土地进行开发,政府的财力能否支撑如此庞大的工程?刘迎霞建议将城镇化的建设和投入主体向专业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方过渡,这些投资方可以是国企,也可以是民企和外企。政府则应做好规划和监督,创造一个公平的新型城镇化投资环境,并建立城镇化建设资金多元投融资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带动更多社会投资,最终形成“政府投资引导、专业运作管理”的投融资模式,缓解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地方债务压力。
谈及推进城镇化的资金来源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建议先由金融机构和地方财政出资建立城市公共建设投资基金,然后发行公共建设基金券,按市场规则来运行基金。
规划先行 防止农业萎缩不打造“空城”
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过半,这一比例还将在今后持续走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推进城镇化进程时所追求的已不仅是量的扩张,而是质的提升。那么,如何在城镇化进程“加速”的同时实现“提质”?
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建议,各地应尽快出台城镇化体系建设规划方案,明确城镇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防止城镇化无限膨胀的“大城市病”,警惕“冒进式”城镇化。另外,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也应防止农村人口过度老龄化,并防止人口从农村大量外流导致“农业萎缩”、“农村凋敝”的情况发生。
考虑到进城农民的就业问题,骆沙鸣表示,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用于职业教育、失业转岗培训及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等方面,帮助进城农民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最终实现“人的城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