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公示表
P(2013)21号 、G(2013)41号 、42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征地成本及公开交易前期费用等,不含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 、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 、通讯 、自来水 、排水 、燃气等) 、人防设施 、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P(2013)21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参加竞买P(2013)21号地块的竞买人必须遵守以下竞买条件:(一)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竞得人须在该项目地块西面沿江2000米长地段配套建设对外开放的游艇码头,建设内容应包括500个专业游艇泊位 、大型赛事看台 、低空旅游体验(水上飞机)服务场地和设施 、大型停车场 、绿化及休闲活动场地等,并具备举办大型水上运动赛事的条件。上述配套设施投资建设成本不得低于11000万元,建成后产权属市人民政府。该配套设施要求在该项目约定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完毕使用。
(二)竞得人必须先开工建设酒店,并按国际五星级酒店标准在4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三)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该项目的竞得人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公开交易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的3000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G(2013)41号地块的竞买人须是具有整车生产资质(以工信部公告为审核依据)的工业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 、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
G(2013)42号地块的竞买人须是从事医药物流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 、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
若竞买人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柳州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存在闲置土地 、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 、组织 、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8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28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0月28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挂牌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9时至2013年10月30日上午11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2810217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