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王前喜 实习生 张莹莹)租住阜康市城关镇张家村田伟伟宅院的杨国强和妻子这几天都是在废墟里休息,因为他们租的房子被老房主王平带人用铲车推倒了。
4月26日17时许,记者在事发处看到,面积有五六百平方米的院落没有了院门、围墙,成了废墟(如下图),院子里摆放着沙发和一些从房子里拿出来的物品。
图/记者 李瑞
杨国强告诉记者,他老家是四川的,上世纪90年代他就到阜康市来打工了。2006年6月,他与张家村村民王平,也就是当初的房主签订了房屋和院落以1.8万元买卖的协议,买下了这处房产。去年2月份,他以14.5万元的价格将房产卖给了村民田伟伟,并签了购房合同。随后,他又以每年500元的租金继续租住在这里。
杨国强说,事发前不久,数年未见的王平突然造访,称房子是他的,要量一下宅基地。杨国强带王平去找田伟伟。
田伟伟说,她拒绝了王平的要求,并拿出了杨国强与王平2006年签的房屋买卖协议,以及她与杨国强签的购房合同,“他(王平)看了一眼就走了。”田伟伟说,不料4月25日,王平突然带人来拆房了。
田伟伟的母亲董金梅说,她家住在30米外,4月25日15时30分左右,她突然从窗户里看到女儿家的院子围了好多人,赶紧跑出来,只见二三十人将院落围了起来,铲车开始推院墙了。她上前阻拦,被两名男子抬出了人群,院墙被推倒了,“这时我看到王平和几个人走到房门口,把锁子砸开,把房里的东西朝外搬。”董金梅说,“我赶紧给丈夫打电话。丈夫来了,也被抬出了人群,他打电话报了警,那些人散了。”
张家村村委会主任李刚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有村民告诉记者,这是一起私自转让宅基地引发的纠纷。去年12月,阜康市将城关镇张家村纳入北外环路扩建拆迁改造项目中,因涉及张家村集体土地宅基地赔偿,不少本村私下里卖过宅基地的村民看到拆迁可获得丰厚赔偿纷纷回村。村里拆迁了100多户村民,现在已有好几起村民因宅基地私下非法转让引发的纠纷。
据了解,2012年12月7日阜康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颁发的《阜康市北外环路张家庄子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补充事项条款中有一条 “被征收人房屋外借、外租、非法买卖、或转让给他人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在本次征迁前需自行处理和清退,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被拆迁人自行承担”。村集体土地,按国家规定村民私下是不能转让的,转让即使有合同也是违法的。从阜康市土管局调出的原始资料显示,王平卖给杨国强的宅基地及住宅,在原有的土地备案上显示王平是产权所有者,杨国强只具有使用权。按《赔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王平、杨国强、田伟伟的转让合同都是私下订立的,从法律角度来说暂时说不通。
新疆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勇分析认为,无论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目前房屋的使用权人为田伟伟,王平此举构成了一定的侵权。
新疆广翼律师事务所律师赖靳刚认为,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属无效买卖。从而,王平和杨国强的买卖协议及杨国强与田伟伟的购房合同均是无效的。
阜康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说,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全力调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