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市的县(市、区)或可申报省产业园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伊晓霞
2013-10-10
提要:  昨日,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扩能增效工作现场会在河源市中山(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召开,《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会上印发并征求意见,规定全省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外,其余15个地市的所辖县(市、区)符合相关条件均可申报建立一个省产业园,纳...

  昨日,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扩能增效工作现场会在河源市中山(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召开,《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会上印发并征求意见,规定全省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外,其余15个地市的所辖县(市、区)符合相关条件均可申报建立一个省产业园,纳入省管理,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

  广东副省长刘志庚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政府和经信部门领导、产业园区负责同志以及省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全省产业园建设发展在走过8个年头后,将吹起新一轮扩能增效的号角。刘志庚提出,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要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要坚持“两手结合”,即市场规律“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相结合;二是要推动“两个集中”,即产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中;三是要坚守“两条底线”,即坚守环保底线和效益底线;四是要注重两头兼顾,即统筹兼顾珠三角地区转型升级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需要。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提升产业园区辐射带动能力,突出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突出深化合作共建、突出绿色低碳发展,突出抓好园区招商引资,加强产业链招商,创新招商方式,借助多方力量共促招商,营造富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

  会议透露,省委省政府对园区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扩能增效的实施方案》已经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报送省委审核,但具体内容未在大会上透露。

  而据初步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成项目1888个,在建项目705个,1-8月份新签约项目194个,新开工项目93个,新建成项目93个,新签约项目平均投资额达到2.64亿元。1-8月份累计实现工业产值2839.05亿元,税收122.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 7 .9 %和40 .3%,较去年同期增速分别回升6.2和32.3个百分点。

  方向

  重点改革合作共建机制

  “合作共建的机制问题是接下来的改革重点。”副省长刘志庚在昨天的会议上表示,当前广东省产业园区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合作共建机制不够完善:珠三角各市参与产业园区合作共建的积极性、主动性仍然不足,部分产业承接地存在等靠要的现象,缺乏创新精神和探索意识。

  他坦言,当初机制的设计就带有一定的任务性,但不是强制性。比如一个市一年给5000万,给完就当完成任务。他谈到,未来产业园发展,要突出深化合作空间。要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珠三角合作城市要作为园区的主人来履行加快园区发展的主体责任。而粤东西北要切实克服等靠要思想,加大对园区的投入、以合作方共建共享。与此同时,各地各园区,特别是合作共建示范园区,要充分认识实行市场化公司化运作的重要性,加快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席会、管委会及开发公司三层架构。

  在合作模式上,省市两级财政及各方投入的资金,要实行股权方式投入,真正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珠三角地区参与园区开发的主体不一定是一级政府,可以由成熟的开发区、高新区等派出管理团队参与园区开发运营;或由市属项目投资管理公司、国有企业承担地市部分合作共建职能,“只要有利于园区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共建模式,都可以去尝试去探索。”

  在鼓励合作共建方面,省财政厅也做了相关规定。省财厅在会上要求,2013年到2017年,珠三角地区对共建园区的资金支持力度原则上不低于前五年的水平并且适当增加。鼓励粤东西北地区和珠三角地区一方出资或者双方共同出资成立园区的运营公司,实行市场化控制,按股本比例分享收益。由共建双方协商确定市县的G D P税收分成和利益分享。对产业共建双方的税收奖励政策正在按照省领导的指示做进一步的研究制定。

  政策

  园区实行年度考核 撤销资格不可复牌

  《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园区的申报、考核机制等方面均有新变化。《办法》拓宽了省产业园的界定范围,明确规定全省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外,其余15个地市的所辖区(市、区)符合相关条件均可申报建立一个省产业园,纳入省管理,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

  为什么要拓宽省产业园的界定范围?广东省经信委副主任林位超在会上表示,省委省政府对产业园区在粤东西北地区发展中的作用给予厚望,但是仅凭当前36个已经批准的省产业园,不论是建设规模还是发展水平都难以承担重任,这就要求广东在粤东西北地区建设更多的工业发展载体。

  园区考核变化最大。由原先的一年一考改为对园区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动态监测和年度考核,考评指标比以前有大幅的删减。

  综合考评连续两次考核被“黄牌警告”的园区,撤销省产业园资格,且不可再复牌。被撤销的园区若想重新恢复资格需按照新园区程序和条件进行办理。

  五年安排135亿产业园专项资金

  广东省财政厅在会上透露,根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发展的决定,2013年到2017年,省财政安排430亿元支持推进双转移,其中扶持产业园区的专项资金135亿元。

  在扶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3到2017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3亿元,五年共65亿元对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贷款贴息。在鼓励园区招商选资方面,5年安排30亿元奖励。在鼓励园区加快产业集聚方面,省财政5年安排30亿元,通过竞争性的评审方式,每年评选出6个获奖园区,每个给予1亿元的奖励资金。鼓励园区技术创新方面,五年安排10个亿。

  1.5万亩用地指标下达给相关园区

  广东省国土厅在会上表示,将继续给产业园区用地指标的支持,根据2012年的考核结果和有关规定,将今年预留的1.5万亩下达给相关园区并指导各地做好指标的安排工作,明确用到实处。同时要采取措施,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园区的用地。

  此外,将产业用地指标与节约用地的评价水平挂钩,从今年开始,在用地指标中拿出部分奖励节约用地较好的园区。

  扩容提质

  潮州潮安区挂牌运行

  南都讯 由广东省潮安县撤县设立的潮州市潮安区昨日上午举行挂牌仪式,宣告相关机构正式运行。

  今年6月28日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广东省调整潮州市部分行政区划,正式批准撤销潮安县,设立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区将以原潮安县(不含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的行政区域为潮安区的行政区域。同时,将原潮安县的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划归潮州市湘桥区(该区为潮州市中心城区)管辖。这标志着潮州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实现突破。

  新组建的潮安区位于潮州市西部,东与潮州市湘桥区相接,南连汕头市,西、北分别毗邻揭阳市,是汕头、潮州、揭阳三市城区的连接地带。潮州市的大型产业园区、商贸物流中心、部分卫生设施、部分教育基地、拟建设的体育中心,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和空港的站场、出入口都设在潮安区境内。

  调整之后,潮州建制县(区)总数不变,仍为3个,即潮安、湘桥2个区和饶平1个县。乡镇行政区划总数不变,仍为41个镇、9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林场。市区面积从原来的152.5平方公里增加到1413.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从原来的35.1万人增加到160.4万人。

  潮州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组成城市,位于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中沿海通道纵轴南段。从潮汕地区地理位置来看,潮安区地处潮州、汕头、揭阳三个城市之间,与三市的市区直接 连 接 。潮 安 县“ 撤 县 设区”,有利于推动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对于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提高潮州市城市化发展水平,打造粤东城市板块,以及促进广东对台经贸合作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华网 南方日报

  合作共建的机制问题是接下来的改革重点。当前广东省产业园区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合作共建机制不够完善:珠三角各市参与产业园区合作共建的积极性、主动性仍然不足,部分产业承接地存在等靠要的现象,缺乏创新精神和探索意识。——— 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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