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9月1日正式施行 这些地产广告将寿终正寝

来源:新浪地产
2015-08-05
提要:??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8月4日,北方网新媒体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召开的会议上了解到,新法修改的幅度大,包括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加大了对违法广告的惩处力度等多个方面。??据介绍,新修订的《广告法》扩大了调整范围,增加对公益广告的规定,明确规定广告代言...

??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8月4日,北方网新媒体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召开的会议上了解到,新法修改的幅度大,包括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加大了对违法广告的惩处力度等多个方面。

??据介绍,新修订的《广告法》扩大了调整范围,增加对公益广告的规定,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虚假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和服务代言。此外,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完善了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的准则。

??此外,根据新《广告法》,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将面临严厉处罚。新法增加了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等,且可以并行处罚。在罚款标准方面,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原先规定的一倍至五倍提升为三倍至五倍,且增加了“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北方网)

??【附录】这些房地产广告将寿终正寝!

??1、“距天安门XX分钟”

??禁止广告中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的位置。因为这种广告十分唬人,是乘公交、还是地铁,是开车,还是开飞机,走的哪条路线等等,不确定的因素太多,根本不可靠。任由开发商误导,害人不浅。

??2、“百万房源”、“千万平米”

??房源信息要真实,面积要表明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不能再任性的张嘴就吹嘘“百万房源”、“千万平米”了。

??3、“每年升值XX%”、“每年按照购房款XX%返还收益”

??不能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因为这种承诺开发商很难兑现。即便兑现,这也已经背离了房产销售的宗旨,而更像是集资或投资。

??4、“XX重点小学学区房”

??近些年,因教育部门调整“片区”导致购房纠纷的不在少数。因此,禁止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5、“XX农家院每套13.8万”

??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禁止发布广告。

??6、“龙脉养生圣地”

??“龙脉”,多么高大上、震撼、霸气的宣传。这种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的广告将被禁止。

??7、坑不“起”

??每平米1元起,很多人都被这个很难发现的“起”字坑过。此次要求,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明实际销售价格,并且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8、“买房送蓝印户口”

??广告中不得含有可以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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