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惠州市房管局获悉,近期该局对预售款进账情况进行了清查,发现一些企业有预售款未进专户情况。对此,房管部门要求企业不得违规操作,预售款未进专户的企业要补缴应进账而未进账的预售款。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企业,惠州市房管局将按有关管理制度不予办理预售合同预告登记手续,停止预销售系统使用和预售款用款审批。
部分企业出现逃避监管行为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惠州房管局从2008年开始对商品房预售款实施严格监管措施,并且陆续制定出台监管办法,得到大部分企业的积极配合。按照新出台房地产调控“国五条”、“省五条”有关“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等政策,都要求确保预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售款能全部进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近期,惠州市房管局对预售款进账情况进行了清查,发现一些企业有预售款未进专户情况,向预售合同预告登记部门提供预售款已进专户的不实凭证,甚至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支付房款POS机刷卡回单办理预告登记。同时,有些企业不按规定将住房按揭贷款划转入预售款专户用于工程项目后续建设而直接挪作他用等恶意逃避监管,严重扰乱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
发出整顿通知要求限期整改
针对此情况,惠州市房管局发出《对预售款进账情况进行清查整顿的通知》,强调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保障预购人的权益,要求各开发企业彻底地进行自查,不得继续违规操作,同时补缴应进账而未进账的预售款。
同时,还将对预售款账户的进账明细情况以及提供的进账凭证加强核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企业,将按有关管理制度不予办理预售合同预告登记手续,停止预销售系统使用和预售款用款审批。根据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罚款。
据悉,从今年元旦起,惠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网上审批系统已开通启用,实现了新办预售证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申请、审批等功能。该系统通过强化对预售资金监管,可有效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挪用预售资金,最大限度地保证预售资金专用于工程建设,以实现专款专用,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工,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利益。
业内人士:预售款未进专户与企业资金链关系不大
无论是“国五条”还是“省五条”,都强调预售款必须进专户,但是在政策的严箍下,部分开发商还是能找到政策漏洞。出现这种情况,是否意味着部分开发企业的资金链很紧张呢?
对此,惠州市新里程策划机构总经理范忠洲表示:“目前惠州大部分的预售款都还是进监管账户,实际中缴纳现金的客户比例非常少,大部分客户都是刷卡。这与开发商的资金出现问题没多大关系。”
同时,范忠洲认为,现实中确实可能存在这种预售款未进专户的现象,对于开发商来说把钱存进去再拿出来这个过程是比较麻烦,必须等到房子备案完,严格按照程序走可能造成部分企业的资金使用频率下降。预售款未进专户,在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楼或者出现烂尾楼这种现象会产生影响。另外,近几年农民工被欠薪的现象比较严重,这部分预售款也是为了保障他们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