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交通运输部21日向社会公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
??据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介绍,此次修订按照用路者付费、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加强政府监管的四项原则进行。公路建设、养护、管理采取“收税”与“收费”并行的方式,实现“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
??针对不同类型的收费公路,修订稿调整了收费期限:
??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规定固定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特许经营公路的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在政府性债务偿清后,以及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其养护、管理资金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效率通行的原则实行养护管理收费。对一级收费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或者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增加了政府债务或社会投资的改扩建工程,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经营期限。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表示,通过对高速公路功能、特点和资金保障进行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后认为,高速公路按照“用路者付费”的原则,实行长期收费是合理的。
??按照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分别为最长不得超过20年、30年。
??修订稿拟规定,除高速公路以外,其他所有政府收费公路和特许经营公路在偿债期、经营期满后必须停止收费,其剩余政府性债务经审计后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今后,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普通公路是主体,体现基础性、均等化普遍服务,采取向车辆用户普遍征税的方式,由一般财政税收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及改扩建等资金需求。占公路总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是补充,采取直接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方式。所有收费公路的投资债务、通行费收支等信息定期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魏东说。
??据悉,修订稿已经征求了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地方政府、收费公路运营单位意见,向社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追问
??为何边收费边亏损不少人提出,为何收费不便宜还亏损?钱去哪里了?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分析,现在到了还债高峰期,每年还本付息支出压力大,导致亏损扩大。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表示,随着高速公路建设逐步向西部地区、大山区延伸,桥梁隧道比不断增大,加之征地拆迁费用、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快速上涨,建设成本还在不断升高。
??能不能晒细账公众比较关注运营管理支出,相关部门仅给出一个数额。有人提出,应该公布每公里运营维护费用,公布摊到每个工人、收费员、行政人员的人工成本。收入方面也需要更细账目。有律师认为,要定期公布收费公路经营状况,可以委托各级人大、或第三方机构监督资金来源、走向等,避免政府部门“自说自话”。
??有没有重复收费交了车购税燃油税,为什么还要交通行费?有人解释说,车购税主要用于公路建设,成品油消费税主要用于非收费普通公路养护。而收费公路养护管理、债务偿还等需要通行费保障。 综合新华社电
??数读
??1571亿
??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1571.1亿元。这一数字比2013年翻了约2.4倍。全国仅有4个省份实现盈余。
??58.19%
??媒体披露:一季报显示,18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今年一季度的平均销售毛利率为58.19%,盈利水平超过银行和房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