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退城入园 宜宾节约集约土地数千亩

来源:宜宾日报
2013-09-28
提要:  9月26日,记者从宜宾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先后对宜宾丝丽雅集团、宜宾造纸机械厂、宜宾变压器厂、宜宾造船厂、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天原集团、宜宾电厂等一批企业实施并完成了“退城入园”或关闭,腾出6000多...

  9月26日,记者从宜宾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先后对宜宾丝丽雅集团、宜宾造纸机械厂、宜宾变压器厂、宜宾造船厂、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天原集团、宜宾电厂等一批企业实施并完成了“退城入园”或关闭,腾出6000多亩土地。

  据悉,为调动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注重节约集约用地补贴政策的研究和探索。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确对入驻企业新建多层厂房的,地下第一层、地上第二层按100元/平方米,地上第三、四层按1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南溪区明确新建多层厂房的,第二层按100元/平方米,第三层按150元/平方米、第四层及以上按2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除新建多层厂房外,已入园投产企业因技改将原有的单层厂房改为多层厂房的也按60%的标准进行补贴。

  为突破土地局限,向“上”要地,“借天生地”,拓展发展空间,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了一定量的标准多层厂房,规定对用地面积核定在30亩以下或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不再单独供地,一律采取租赁标准厂房的方式解决生产用地;南溪区罗龙工业集中区也修建了一定量的标准多层厂房,对总投资低于2000万的项目,一律进入标准厂房,不再单独供地。

  对企业无法按原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开发的用地,采取收回重新出让的方式盘活土地;对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已投资开发,但因资金等原因难以继续开发或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采取鼓励企业依法流转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盘活土地。同时,鼓励工业企业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符合规划及相关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在原址改造改建,提高用地效率;鼓励企业在符合规划及产业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并购重组等方式,淘汰落后产能,盘活存量用地,提升产业层次。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为8.9万亩。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