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新学年起江西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 提高2.3%

来源:南昌新闻网
作者:刘建明
2016-05-11
提要:发布会现场5月10日,记者从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6年秋季新学年起,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将正式进行调整,调整后我省每名公办普通高校生的平均学费水平为4000元/年,比现行3910元/年仅提高2.3%。据介绍,根据我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现状,本次调整方案将专业的收费类别...

    

发布会现场

    5月10日,记者从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6年秋季新学年起,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将正式进行调整,调整后我省每名公办普通高校生的平均学费水平为4000元/年,比现行3910元/年仅提高2.3%。

    据介绍,根据我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现状,本次调整方案将专业的收费类别划分为文科(文史哲)、文科(经管法外)、理工(I)类、理工(II)类含体育、医学、艺术、农林等7类。根据不同专业办学成本差异,每类专业之间学费有所不同。同时对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高校的本科学费进行了一定比例的上浮。“文科(文史哲)类3650元、文科(经管法外)类3880元、理工(I)类4120元、理工(II)体育4350元、医学类4350元、农林类3410元、艺术类8000元。”省物价局副局长成华告诉记者。

    同时,记者了解到,此次高校学费调整主要是对搬迁至昌东瑶湖、昌北红角洲前湖的高校与其他高校学费差异情况进行结构性调整,从整体来看,调整后我省平均学费水平比过去略有提高,但从学校及专业情况看,此次调整中部分高校及专业学费出现下调。“搬迁至昌东瑶湖、昌北红角洲前湖的两个高校新园区的学费标准有所下降,具体为南昌航空大学、江西科技示范大学、南昌工程学院、江西师范大学,前三所下调13.7%,江西师范大学下调5.9%。从专业情况看,艺术类专业学费由每生每学年的9200元下降至8000元。”成华说。

    此外,根据新公布的学费调整方案,具有博士培养资格的高校本科专业学费可以在以上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具有硕士培养资格的高校本科专业学费可以上浮10%,南昌大学作为我省唯一的“211”高校,其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仍按其现行标准执行,所有高等专科学校学费参照以上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下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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