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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本报新闻热线22111000接到报料称,凤岗镇一家手套厂发生一起女工坠亡事件。事发时,该手套厂一楼大门被锁,导致工人们无法正常进去上班。于是,这名女工乘坐平时运送水泥的货篮上楼,在一楼上升二楼过程中,货篮发生倾斜,致使该女子坠亡。
据了解,涉事手套厂位于凤岗镇金凤凰工业区,死者姓温。
据 死者的侄子廖先生介绍,23日早晨7时许,手套厂的工人去上班时,由于该厂老板郭先生找不到一楼大门的钥匙,工人无法进入厂房。为了让工人尽快上班,郭先 生用绳子爬上了二楼,随后他在绳子上系上平时运货用的货篮,用电机送到一楼,并让工人一个一个地乘坐货篮上楼。
廖先生说,当时等待上楼的员工有七八名,在女工温某上楼之前,就已经有2名工人被成功运送至2楼,温某正好是第三个。但就在即将升至2楼时,货篮突然发生倾斜,温某当即从货篮上掉下来。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本来去年就死了儿子,而亲侄女也在十几天前去世,如今再听到这个消息,她老公的精神几乎崩溃,走路都需要人扶。”廖先生说。
昨日,记者从凤岗镇宣传办获悉,该镇安监、公安等部门已经介入此事。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协调死者的善后赔偿事宜。
工厂应负全责
广东方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卫星认为,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劳动者没有故意自残或自杀的行为,而且没有违反工厂的安全生产条例,造成的伤害应认定为工伤,由工厂负全责。本案中,该女工的死亡应被认定为工伤,应由厂方负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