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汕头市委会:汕头小区业委会成立比例仍偏低

来源:大华网-汕头日报
2013-07-22
提要:  编者按: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增强物业效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幸福汕头的现实需要。民革汕头市委会就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调研后进行建言献策。有关承办...


 

  编者按: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增强物业效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幸福汕头的现实需要。民革汕头市委会就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调研后进行建言献策。有关承办单位市房管局也就该专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并积极采纳了相关建议。

  现状:

  业委会成立偏低

  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住宅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与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约各占50%。截止至2012年9月,我市现有528个物业管理小区中,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只有64个。我市有三级以上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共185家,其中:一级资质5家,二级资质4家,三级资质176家。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约1万人。

  在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市于2012年8月正式通过了《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并于2012年12月正式施行,这将有助于推进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根据我会2012年5至9月间开展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调研发现,现实中仍存在不少难题亟待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及解决。诸如业委会成立比例偏低;业委会运转困难、缺乏指导;部分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权利义务不明晰;物管行业市场化程度低、缺乏退出机制;物业管理纠纷有时涉及多个部门,存在执法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难、提取难;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缺位。

  对策一:

  街道居委 应负起责任

  民革汕头市委会在调研中提出,应通过媒体、市物管协会、各小区物管、业委会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让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小区业委会成立,并给予培训指导。由房管局组织街道、居(村)委相关工作人员,小区业委会人员或业主代表,小区物管负责人等人员学习《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它物管相关的法规,以提高街道、居委、村委今后在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的召开、选举业主委员会,协调物管纠纷等方面的业务水平;提高业委会、物管服务企业的依法履职水平;出台政策,让业委会开设银行公户有规可循。建议学习顺德的做法,出台法规,给业委会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使其能顺利开设银行公户。

  对策二:

  遇到问题有人管

  小区的管理涉及到许多部门,如出现违规装修、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需要有执法权的规划主管部门牵头、城管执法部门、街道及居委会、公安派出所、房管等部门协同处理。但其解决问题的协调机制还未明确,政府应进一步明确责权,确定执法主体。

  对策三:

  物管业有 淘汰机制

  民革汕头市委会建议:(一)出台招投标、评标办法。应出台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评标的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二)建立物业服务退出机制。应出台我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办法》。(三)定期开展物业小区服务等级核定。对业主投诉多、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收费降级或吊销资质,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确保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四)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信息,方便业主、业委会了解和选择优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对策四: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要可操作

  在1998年10月1日到200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宅项目,按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是必须由开发商来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政府需要通过各种措施督促开发商补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于开发商破产结业的,政府需要出台办法予以解决。

  据了解,我市2010年出台了《汕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但在维修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标准、程序等,可操作性较差。应出台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标准和程序》进一步细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市房产管理局答复:

  不少小区业委会 正在筹备中

  去年汕头市中心城区有6个小区成立业委会,今年上半年中心城区和潮南区各有1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目前,中心城区庐山花园、逸景蓝湾、环碧花园、瑞华雅庭和潮阳、澄海一些小区业委会选举正在筹备中。从以上数据看,我市有关街道及居委、房管部门对于筹备成立业委会比较重视,组织和指导力度较大,小区成立业委会数量逐年增多,业委会的成立对于业主维权,对于加强业主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联系的“桥梁”作用明显,为建设和谐小区起重要作用。如:指导汕头第一城住宅小区、利鸿基住宅大厦业委会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有关小区物业纠纷问题,帮助这些业委会及业主做好小区有关维权、换届等重大事务。对于业委会开办银行账户等实际问题,因涉及开户资格,需进一步协调市社团组织登记部门和人民银行妥善解决。

  撰文 翁小红

  摄影 陈敏 实习生 陈巧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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