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刚:别把老百姓当贼来防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2013-04-16
提要:  新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后的一个月可谓乱象丛生。一边是市场过户热潮难退,一边是具体执行细则难出。关于新国五条细则的消息、议论已占据各大媒体的版面。细则所采取的调控措施其矛头是针对投机行为,应该说初衷是好的。但由于精准度还不够,在经过市场的“发酵”后俨然已成为...

  新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后的一个月可谓乱象丛生。一边是市场过户热潮难退,一边是具体执行细则难出。关于新国五条细则的消息、议论已占据各大媒体的版面。细则所采取的调控措施其矛头是针对投机行为,应该说初衷是好的。但由于精准度还不够,在经过市场的“发酵”后俨然已成为轰动社会的重磅炸弹,其影响甚至已漂洋过海。新国五条细则,尤其是拟征收二手房交易增值部分20%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出台引起美国投资者对我国楼市广泛关注与担忧。“中国房地产(行情 专区)泡沫是否会拖垮全球经济”的话题甚至引发美国教授在著名财经媒体CNBC组织的电视讨论上的激辩,直播现场更是进入失控状态。由此可见,这一政策的影响之大已远远超过预期。在笔者看来,这一次的调控细则不细,政策模糊,尤其是把投机性需求、投资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一锅煮”,过了8天之后才透露出要到3月底才能出地方政府的细则,这样“盖着葫芦摇”,不知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不仅给人的感觉是把老百姓当贼一样来防,还引发了房市恐慌。

  曾经,我们慨叹房价居高,只能望房兴叹;后来,我们发现有了钱也不一定能买到房;现在,高额的税收再次让广大刚需求、改善性需求被“误伤”。调控真正想要“猎取”的其实是投机客,但事实是对于投机者而言,他们的底子厚,抵抗能力强,在这种“喷砂枪”式的调控方式下,往往真正受伤的不是他们,而是那些有着切实需求的“刚需”和改善性需求。都说很多爱情败给了住房,而今很多婚姻也败给了住房。正是因为房市政策让很多已经结婚的夫妻选择了“假离婚”,严肃的婚姻已变得如此草率,这是调控的负外部性,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哀。新国五条细则一经发布,引发了各地的“离婚潮”:南京的离婚率在3月4日变成了平时的两倍;上海各区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开单身证明的人数翻倍增长;合肥出现排队离婚现象。

  终于,在面对种种问题和质疑后,上层近日暗示,政策可能会出现松动,避免误伤刚性需求和改善居住环境的人士。这应该算是一个好消息,但是笔者担心具体的细化政策是否能达到“避免误伤”的目的。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行情 股吧 买卖点)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专家认为这一措施对改善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笔者不以为然,按照此项政策实施,对于改善性需求而言,时间的限制过于严苛,如果条件允许,在5年之内卖房更换居住条件有何不可?反之,如果条件不允许,卖房后不能在1年之内就购置住房,1年半之内购房的,也不应该因此就将其排除在改善性需求之外。对于家庭的唯一住房用如此严格的条件去限制,这不是把老百姓全都当贼来防又是什么!放眼国外,虽然其他国家也会通过税收来稳定房市,但他们对于包括改善性需求等在内的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较为宽松,都予以保护。目前,由于具体细则不清晰,民众恐慌情绪上升。既然上层已经认识到调控精准化方面的问题,并有意向整,那么应尽快落实到行动。不要等到问题激化到一定程度之时再想补救,否则情况失控就不能挽回了,到时候即使政策调整了民众也恐将有抵触情绪,这对于新政的实施无疑是增添阻力。因此,笔者认为,细则别再“半掩琵琶半遮面”,让老百姓苦苦煎熬;精准的新政要闪亮登场,爽朗“亮剑”——亮遏制投机之剑,亮保护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之剑;新政既要有“菩萨心肠”,普度众生,又要有“铁石心肠”,打击投机,从而为老百姓撑起“小康之伞”,而不是为了调控将百姓都当贼一样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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