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房产信息共享与系统联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3-08-31
提要:  据《汕头日报》30日报道,8月2日刊登在《汕头日报》的市政协委员朱梓明的《各区应实现房产信息共享与系统联网》提案,得到汕头市房产管理局的高度重视。日前,该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汕头市房产管理局认为很必要,也非常及时,这有利于进一步改造和整合我市六区一县的城乡房地产业务管理系统,促...

  据《汕头日报》30日报道,8月2日刊登在《汕头日报》的市政协委员朱梓明的《各区应实现房产信息共享与系统联网》提案,得到汕头市房产管理局的高度重视。日前,该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汕头市房产管理局认为很必要,也非常及时,这有利于进一步改造和整合我市六区一县的城乡房地产业务管理系统,促进房地产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汕头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经过研究分析,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就提案有关问题进行答复。

  根据行政体制和职能的划分,龙湖区、金平区房地产权登记业务由市房产管理局承办,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南澳以及高新区、保税区的房地产权登记业务均由所在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自行办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也参照职能划分情况各自负责。

  近年来,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应当在本行政区内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任务。目前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在房产信息系统联网和房产信息共享方面,已经通过专业电信公司的数字电路实现了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潮南区四个行政区的系统联网和信息共享工作。南澳县的房产系统联网工作目前正处于紧锣密鼓的实施过程中,澄海区和潮阳区的系统联网工作也已经在积极筹备中。

  由于历史上管理体制的原因,金平区、龙湖区和濠江区房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相对较高,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的房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相对较低,而澄海区则自行研制和使用完全独立于中心城区的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其系统结构、功能模块、数据结构和数据字典与中心城区的系统存在比较大的差别,这些客观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汕头市房产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版本和联网工作相对滞后的状况。

  汕头市政府在汕头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之下设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协调小组,由汕头市政府副秘书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县分管领导组成。汕头市房产管理局也相应成立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领导、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组成。

  2012年底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已就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请示,内容主要是在财政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如何借助相关机构的力量来落实信息系统的建设资金。目前,具体的资金筹措方案已于今年5月底获得汕头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汕头市房产管理局也已经完成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将尽快推进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房产信息共享与系统联网。

  利用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成果,以房产信息为核心,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业务管理与服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空间信息挖掘和先进的通信技术,最大限度地集成和利用各类房产信息资源,实现“以图管房、以图管证、以图管档、以图管业”。在此基础上实现对汕头市房地产行业和市场的精细化管理,提高房产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水平,真正体现建设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意义。

  汕头市政协委员朱梓明对该提案的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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