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价960万土地被查封 房子热销投资人更忧心

来源:南国都市报
2012-12-18
提要:因债务纠纷,海口新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新明公司)位于海口和平北路一块土地价值960万使用权被法院查封。但就在这块查封的土地上,盖起了10多层的高楼,还公开对外销售房子。申请查封这块土地的洪女士眼见房子一套一套往外卖,心急不已。她担心,如果房子全部被卖出,她和买房人会面对什么样的情况?洪女士希望,...

  因债务纠纷,海口新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新明公司)位于海口和平北路一块土地价值960万使用权被法院查封。但就在这块查封的土地上,盖起了10多层的高楼,还公开对外销售房子。申请查封这块土地的洪女士眼见房子一套一套往外卖,心急不已。她担心,如果房子全部被卖出,她和买房人会面对什么样的情况?洪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处理此事,以免更多的人卷进来。

  2010年10月,一个朋友向洪女士说起新明公司在和平北路省中医院旁的“江畔九号”项目。洪女士很有兴趣。于是,在朋友的介绍下,她和何某及其担任法人代表的海南合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合作开发该项目。当时,她拿出了500万,一起签约的余某拿出100万。根据协议,房子建成之后,他们可以拿到不含分摊在内的1612平方米的房子。

  “没想到,收到钱后,他们一直没有动工。”洪女士说,发现项目一直不动工之后,她去找了何某。2011年3月,洪女士、余某再次与何某、合友公司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这一次,何某、合友公司同意,会在20天内支付洪女士等2人800万。如期给钱之后,之前的《投资合作协议》则作废。否则,还是按原协议执行。

  “没想到,他们又是在搪塞、忽悠我们。”洪女士说,直到2011年8月她起诉时,对方既没给钱,“江畔九号”也只完成了地下工程,地面工程才刚刚做。拿不到钱,房子又还没见影子。于是,洪女士、余某将何某、合友公司、新明公司告上法庭,提出判处《投资合作协议》无效,3名被告连带返回600万,并按照银行贷款利率3倍支付利息及600万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今年10月底,省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本,洪女士认为,这件事应该没什么问题了。没想到,经过了解,她发现一个让她很心急的现象,“江畔九号”盖到10多层了,并公开对外销售。

  接到洪女士的反映之后,记者来到位于省中医院旁边的“江畔九号”。这是一栋还没完工的大厦,旁边设了一个接待中心。进到接待中心,发现柜台前放着宣传单,有不少市民在进行询问。据了解,本报9月19日《25层楼房仅建5层就发售》曾对“江畔九号”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单位集资房的名义,对外违规销售房屋进行报道。当时,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就向“江畔九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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