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勇
1.1月1日起购房者须自缴契税
具体内容:从2014年1月1日起,在长沙内五区购房,购房人须自行缴纳契税和印花税。1月1日起,长沙市新建商品房交易契税、印花税自缴系统将正式运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代收代缴契税、印花税,由购房人自行到税务机关指定银行缴纳,适用范围为长沙市城区范围内(不含望城区),纳税地点为长沙银行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在长沙市城区范围内(不含望城区)的各营业网点(不支持网银转账)。
以下为银行专户详细信息:
银行:长沙银行
户名: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新建商品房税收自缴专户
账号:800135494609016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银德支行
银行:交通银行
户名: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直属局新建商品房税收自缴专户
账号:431617000018010155209
开户行:交通银行高桥支行
2.个人海外资产、负债状况需申报
具体内容:国务院2013年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办法》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要求,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此外,《办法》规定,相关机构和个人如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给予处罚。处罚包括: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不动产登记制度将出台并实施
具体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尽管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算不上典型的房地产调控,但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却是人们首先想到的问题。据悉,除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有望化解房地产交易中的一房多卖、盗卖房产等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