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惠城际客运北段动车所及其走行线工程项目征收工作,最终通过审核确定,昨天上午举行了征收开工动员大会,目标是2014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征收和补偿工作。
征收补偿工作昨天正式开始
按要求,莞惠城际轨道于2015年底正式通车,该工程全线是否能够尽早动工成为通车的制约因素。昨天上午,莞惠城际客运北段动车所及其走行线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工作动员大会在小金口举行,这预示着征收补偿工作正式开始。
据了解,莞惠城际客运北段动车所及其走行线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工作,从8月19日开始,先后经历了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意见稿的公示、征集意见、召开听证会等一系列的前期工作,正式的补偿方案和工作方案于10月8日获得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昨天动员会上,南都记者获悉,正式征收工作方案提到,2014年4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征收和补偿工作,时间还是比较紧迫,西湖段征地补偿用了三个月,现在这一段的面积要比西湖段大得多。”惠城区法制局局长刘红光认为,明年4月底前完成任务是一个总的目标。
房屋补偿按新标准
记者注意到,《莞惠城际交通项目惠州客运北段动车运用所及其动车组走行线工程用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正式方案与前期的草稿,在内容上并没有太大的改动,不过对于前期市民比较关注的补偿标准、回拨地何时能回拨、非法建筑物的认定方面,有改动并且给予了明确说明。
住宅房屋以及其它建构物的补偿标准,由原来按照《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州市人民政府67号令,变为按照今年10月1日新制定的86号令实施,“补偿标准上有所提高。”
“意见稿中只是说非法建筑物不给予补偿,并没有指明哪些是非法建筑物。”刘红光说,正式实施方案中指明非法建筑物包括,凡在惠州市城市乡镇规划区内未经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的,或未按审批权限批准的行为,在惠州市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利总体规划或未取得用地许可的占地建设行为、超过批准曲线的临时建(构)筑物,以及2013年征地公告发布后抢建的建(构)筑物。
对市民最关心的回拨地何时回拨和安置房选址两个问题,正式方案中明确规定,回拨地的回拨与项目征收工作同步进行,而安置房的选址根据就近原则,“具体的地址还得等市政府的批复,”刘洪光告诉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