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章先生反映:近日,我看到名为“绿地云墅”的楼盘广告,其“南向12米面宽”、“千万级别墅区内”等内容让我心动。我查询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上房地产”网,想进一步了解其信息。可我在项目名称栏输入“绿地云墅”后,发现没有结果。我在“网上房地产”又输入“溧阳公馆”、“远洋[简介 最新动态]7号”等楼盘广告名,同样无任何信息显示。上述楼盘难道有名无实?
“别名”喧宾夺主
近日下午,记者来到绿地云墅现场,发现楼盘广告名虽带“墅”字,实际上是8层电梯房。售楼处门外旗帜上写的是“绿地云墅”,大门匾额却又成了“秋霞坊”。销售人员称:“绿地云墅”是广告名,“秋霞坊”同样也是广告名,开发商向主管部门正式注册备案名是“臻品嘉园”。记者以备案名在“网上房地产”查询,果然找到了该楼盘信息。
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其他几个楼盘。佳通路“新里崴廉公馆”的售楼人员很不情愿地告诉记者,楼盘的正式备案名是“绿地清猗园”。但他表示,小区今后的门牌号仍将采用 “新里崴廉公馆”这样的广告名;而“溧阳公馆”的销售人员竟不知其备案名是“上海虹口世纪大酒店2号楼”。之所以不用真名,据说是因为“别名吸引眼球”。
房地产广告须使用法定批准地名
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员表示,《上海市地名管理条例》所称地名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名称”。规定:涉及建筑物、构筑物名称的,规划、房地产、住宅建设管理行政部门在审批有关证件时,应当查验地名批准文件;无地名批准文件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房地产广告必须使用依法批准的地名。
市工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地名办三部门去年还联合发文 《关于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地名的,应当使用本市地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地名。房地产广告在宣传介绍建筑风格或者其他事项时的用语,不得使人误以为是该项目依法批准的地名。 ”
记者收集了近期20多份纸质楼盘广告,发现没有一家标注依法批准的地名。
名称营销应予规范
业内人士表示,一楼多名、朝名夕改已成为开发商重要的营销手段之一。有的属现有产品与之前所销楼盘差别较大,通过改名换姓以便区分;有的系销售周期过长,唯恐购房者降低对其关注度所致;有的为前期产品销售不畅,期望换件“马甲”重新包装上市。问题是,不少楼盘的推广名凭空“创意”,名不副实:多种了几棵树就自命“菖菖森林”;追逐欧化就叫“曼哈顿广场”、“剑桥景苑”、“柏林春天”等;想彰显帝王之气,就有了绿地皇家官邸、云间名门天御等。
繁乱的楼盘名称,其实只是开发商给购房者炮制出的一份虚幻的想像空间,对购房者了解楼盘真实信息并无帮助,甚至还产生误导,不利于地名规范、统一。记者获悉,徐汇区曾对辖区内“洋”小区名清理、更名,如“西雅图”被“嘉萱苑”取代,“巴萨维亚”改为“徐汇臻园”。市地名管理办公室表示,将对本市各种房地产广告名称不规范行为进一步加强管理,通过与工商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地名宣传力度,加强地名协同管理,推动地名使用的规范统一。(记者 张家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