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记者祝楚华)化工、电镀、农药等工业企业搬迁后,其污染土地若未经治理便开发成住宅小区或学校、医院等,将给其中工作和生活的人们带来潜在健康威胁。四次省环保厅等四部门本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已关停并转、破产、搬迁的工业企业进行场地污染排查。经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被污染场...
(记者 祝楚华)化工、电镀、农药等工业企业搬迁后,其污染土地若未经治理便开发成住宅小区或学校、医院等,将给其中工作和生活的人们带来潜在健康威胁。四次省环保厅等四部门本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已关停并转、破产、搬迁的工业企业进行场地污染排查。经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被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得用于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等项目开发。
据省环保厅等四部门通知,场地土地流转前,应进行土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经环境评估属于被污染场地的,应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并编制治理修复方案。未进行土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场地,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土地流转。
省环保厅表示,对未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土地,国土部门不得流转出让,规划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一书两证”手续,环保部门不得审批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住建部门不得批准其开工建设,经信等部门不得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