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本月起上调

来源:龙虎网-南京日报
2013-07-05
提要:  本报讯(记者顾小萍沙文蓉)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调整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通知》。新的市区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下限为1480元、上限为15200元,新标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我市2013年度公积金缴...

  本报讯 (记者 顾小萍 沙文蓉) 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调整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通知》。新的市区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下限为1480元、上限为15200元,新标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我市2013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2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2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15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3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480元,溧水区、高淳区1280元)。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3年7月1日起办理开户的职工一律按新的缴存基数标准执行。

  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给买房人带来了一个直接好处是可贷的额度相应提高:以一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缴存公积金的企业职工的情况来算,假设其可贷年限最高为30年,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那么,去年他每月缴纳公积金金额为:1320×8%=105.6元;能贷的住房公积金为:105.6/8%×0.45×12×30=213840元。今年7月份以后,他每月缴纳公积金金额为:1480×8%=118.4元;能贷的住房公积金为:118.4/8%×0.45×12×30=239760元。算下来,今年比去年可以多贷公积金25920元。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提高为2200元/月

  本报讯(记者 肖姗)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从本月起,我市201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下限将从每月1973元上调至2200元。这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也将随之“水涨船高”。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这次提高的只是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上限没有变化,依然按照2012年度的上限标准13678元/月执行。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852元,上限为12820元。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个人在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方面的支出都会有所增加。按下限2200元缴费的职工,每月个人社保费用支出大概会多24.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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