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业主不交管理费谁之过?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余思毅
2012-12-28
提要:海珠区坚真花园 由于不满物业擅自涨价,今年以来,海珠区坚真花园50%的业主没交管理费。年近岁末,多名业主想以旧标准缴纳今年欠费,被物管工作人员婉拒。 12月16日,该小区业委会发告示称,物业长期侵占业主电梯广告、网络通讯、地面停车费等收益,在公共收益没归还业主前,应按原来的0.91元/㎡收费。...

  海珠区坚真花园  

  由于不满物业擅自涨价,今年以来,海珠区坚真花园50%的业主没交管理费。年近岁末,多名业主想以旧标准缴纳今年欠费,被物管工作人员婉拒。

  12月16日,该小区业委会发告示称,物业长期侵占业主电梯广告、网络通讯、地面停车费等收益,在公共收益没归还业主前,应按原来的0 .91元/㎡收费。物管处经理谭小姐认为,近日不少业主到管理处,要求以旧标准缴纳欠费,与此不无关系。

  据悉,2011年11月,小区物管公司把管理费从0 .91元/平方米上涨到1.3元/平方米,遭到很多业主反对。此前,由于业委会没有成立起来,业主无法与物管公司对话、争取权益。今年9月底,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据业委会成员方女士称,不排除重新选聘物管公司的可能。

  目前,业委已在小区张贴了业委会对小区一、二期业主能接受的物业服务收费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一、二期的业主532户,45%业主赞同1元/㎡,其次19%的业主赞同1.1元/㎡。而同意目前1.3元/㎡的仅有6户。

  物管处为何坚持要按1.3元/㎡收费呢?谭小姐称这是有理有据的。据她出示的一份今年10月下旬下发、加盖广州仲裁委员会公章的判决书显示,今年8月,该物管公司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两名欠费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该判决书最终判决业主按照生效合同的管理费标准缴纳管理费以及按银行贷款利率标准缴纳滞纳金。

  面对业委会摩拳擦掌大有要炒物管鱿鱼之势,物管处称,“仲裁也判了,我们也没办法。我们是包干制,原本没必要晒账的。我们晒了账、把公共收益也算进去了,经营确实很困难,业主却不懂。”

  (记者:余思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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