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生意变复杂:一笔糊涂买卖引发两场官司

来源:南湖晚报
作者:陈强 海薇
2013-06-26
提要:  买楼梯时,他向业务员交了1万元定金,并获悉货价5万元左右;装好楼梯结账时,老板娘却称只收到5000元定金,而且货价要9万余元。双方为此谈不拢,他还掌掴了老板娘,引来两场官司。  法庭上,尽管业务员同意他的说法,但拿不出证据。海宁法院一审支持了楼梯店老板娘的...

  买楼梯时,他向业务员交了1万元定金,并获悉货价5万元左右;装好楼梯结账时,老板娘却称只收到5000元定金,而且货价要9万余元。双方为此谈不拢,他还掌掴了老板娘,引来两场官司。

  法庭上,尽管业务员同意他的说法,但拿不出证据。海宁法院一审支持了楼梯店老板娘的主张,但他不服,上诉。昨天上午,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经嘉兴中院二审调解,他仍需支付楼梯店7万元货款。

  看似寻常的一单生意,竟闹得买卖双方三上法庭。在做买卖的过程中,如何才能避免此类损失和麻烦?

  因货价生风波

  去年1月,阿生向海宁一家楼梯店的业务员小杰订购楼梯。“当天,我支付了1万元定金,业务员告诉我,楼梯的总价在5万元左右,当时双方并没有约定楼梯单价。”阿生事后回忆。

  同年7月14日,阿生带回这批楼梯并完成安装。7月20日,楼梯店的老板娘阿芳向阿生催讨货款9万余元。楼梯总价从5万多元一下子飙升至9万多元,阿生火了。

  当天,双方因货款问题发生冲突,阿生当场掌掴阿芳。阿芳报警后,阿生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日。

 引发两场官司

  去年8月24日,阿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遭到阿生殴打和掌掴,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900余元。5天后,阿芳又将阿生告到海宁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9万余元。

  阿芳说,小杰曾是他们的业务员,卖楼梯时,她只收到小杰给的定金5000元,“去年7月14日,在楼梯安装完成后,阿生也是在销售单上签字确认了的,销售单上写明了‘单价’、‘数量’等字样。”

  对此,阿生在法庭上辩称,当初销售单上只有数量,没有单价,“‘付定金五千元整’等字样都是在我签好字后,由原告自行加上去的。”

  对于这一主张,阿生却没有证据予以证实。尽管小杰同意阿生的说法,但没有证据证明阿芳已收到定金1万元,因为楼梯店没有为阿生出具收条。

 如何避免类似纠纷?

  根据法庭调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海宁法院最后对阿芳的主张予以采信。

  经审理,阿芳诉阿生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海宁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阿生支付原告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900余元。而阿芳诉阿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庭支持了阿芳的诉讼请求。

  对此,阿生表示不服,遂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嘉兴中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由阿生向阿芳支付货款7万元,阿生所说的1万元定金由其另行向小杰主张。

  据了解,本案在海宁法院的一审调解过程中,阿芳曾表示愿意以67000元与阿生结算,但阿生却仅愿意支付57000元。“请律师、打官司,来回奔波,耗费我大量财力和精力……”此案二审之后,阿生深感疲惫。

  法官提醒,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对货物的单价、数量、定金等关键条款予以明确约定,并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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