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型活动超千人需安全许可 擅扩将罚

来源:中安在线
2013-11-09
提要:  今后,在合肥市举办1000人以上参加的活动,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从现在起至11月22日,合肥法制办就《合肥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集公众意见。  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

  今后,在合肥市举办1000人以上参加的活动,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从现在起至11月22日,合肥法制办就《合肥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集公众意见。

  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不过,影剧院、公园景区、宾馆酒店、商贸场所、各类院校等,在其管理场所内举办的日常营业性演出、参观游览、商品促销、招生招考咨询等活动,不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

  根据《征求意见稿》,合肥市公安机关要对大型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如果大型活动的举办场所跨县(市)、区,或是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以上,承办者则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承办者不能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活动的举办规模,否则会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还要没收违法所得。如果发生举办时间需要变更的情况,承办者应当在原举办时间的5个工作日前,向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假如是举办地点、内容变更或者规模需要扩大,承办者得重新申请安全许可。没有经过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将予以取缔,并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王强、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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