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国五条”可操作性的细则出台的大限之日,北京、上海、重庆等直辖市和其他一线城市按规定出台楼市调控地方版细则,加上此前广东公布的调控细则,以及国务院规划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从中央到地方,从限购、限贷到税收、信息联网,新一轮调控政策升级为“史上最严”。那么,狼既然来了,房价还会疯涨吗?
谈房价
房价疯狂上涨的时代应该是差不多终结了
配合新国五条,北京最新的限购细则如期出台,具体内容看了,首先谈及到房价控制目标,那就是保持稳定,其实就是至少不涨太厉害,只要不涨或少涨就基本稳定了,至于能下跌点就是最好,当然,也肯定不希望暴跌,事实上,现在要暴跌难度也确实大。
另外,近期很多人排队过户,就是为了赶上正式细则出台前能避免那交易差额20%征税,所以,也可以理解为这是政策细则正式出台前的一种最后疯狂,疯狂过后随着细则的逐步实施,成交量大幅下滑是可以预期的。
近期也有不少人赶着离婚,目的就是想离婚后可以多买几套房,这次北京细则出来后,其实也多少也弥补了过去的那种漏洞,因为这次细则明确提出自3月31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可以不用离婚了。
至于房价能否按照预期走出相对稳定的走势,业内专家的看法是,这次狼真的来了,大家要小心了,至少房价大幅上涨的时代会过去的,而且局部区域肯定未来会出现一定的下跌,当然,这需要时间,因为现在老百姓还处于投资投机房产必赚的狂热心理,过去房价形成的上涨强大趋势,多少也能惯性冲一冲的,这力量很可怕,一时半会不容易冷却下来,需要时间,但业内认为这次持续跳空终会促使质变的。
综合来看,感觉这次狼真的来了,房价疯狂上涨的时代应该是差不多终结了,未来一线城市将会被强制抑制住那种上涨的欲望,至于二三线城市,由于新型城镇化未来将会如火如荼地进行下去,那里将会成为一些房地产商新的春天。
论股市
京沪国五条太温柔 地产板块利空出尽
北京和上海的国五条细则终于出台,基本在市场预期之内,没有比国务院的规定更加严厉,反而显得很温柔。特别是两个城市均在控制房价上涨的应达成的目标上含糊不清,比如北京规定:“要总体上保持稳定,进一步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并没有说促进房价回归,还不如去年温总理的表态。
上海更是搞笑:“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冒号之前让人万分期待,冒号之后等于没说。
虽然广东国五条3月25日已经出台,但尚无哪个城市率先出台细则。其实就是在等待北京先出,作为首都,同时也是一线中的一线,北京国五条的细则并没有什么新意,基本在市场预期之内。哪怕是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第二套房,也在市场预料之内。
北京上海出台细则之后,其他各主要城市也会陆续出台的,但调控力度只会比北京弱,绝不可能比北京更强。因此,悬在地产板块头上的最大利空将会很快得到化解。
广东国五条出来的时候,地产板块不跌反涨,已经充分说明了市场并不担心地方细则,因为以卖地为生的地方政府完全没有调控的动力,广东国五条里“房价过快上涨才会严格征收20%所得税”的措辞更是给下级地方政府留出了充分的弹性空间。
可以看到的是,过去几年的地产调控并没有把房价打压下去,违反市场规律的政策只会起到反效果,国五条出台后以北京为代表的全国各主要城市的房价反而加速上涨,这无疑是个讽刺。种种现象表明,这一次调控注定会像前几次一样,逃不了失败的命运。
经过几年的猛涨,高高在上的房价已经失去投资价值,一次次的地产调控反而是将房价推向更高位,让他们心有余悸。
未来对地产行业最大的利空莫过于对多套房者征收房产税,但首先要实现实名登记及住房信息联网,但官方给出的时间是明年6月底前,距今还有一年多的时间。
利空落地是好事,广东国五条出台后地产股不跌反涨,已经预演一遍了。其他城市的细则也不会更严厉。地产调控已经几年了,龙头地产公司的业绩却不降反升,国五条再次把地产股砸出底部,目前就是投资机会。如地产股低开高走,将充分证明国五条是利空出尽,对地产板块反而构成利好。
各界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如何核定“价差所得”似乎还需有细则,政府应尽快出台合理细则。
复旦大学房产研究中心地产运营研究所所长蔡为民:
上海国五条细则“前令重申”、“模糊带过”,原因之一是对未来经济发展信心不足。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市场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啸天
京版“国五条”细则提出稳房价“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北京房价从来就没有得到过根本控制。
高策地产服务机构董事长、总裁陶红兵:
目前房地产政策采用抑制需求的手段来压制市场,是一个本末倒置的过程。
地方细则亮点
深圳:避谈20%征税房价涨幅须低于收入增长
3月31日,深圳市出台新版国五条落实细则,对二手房交易20%征税问题避而不谈,要求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
在房价调控方面,明确提出,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
在房地产税收征管方面,深圳只是表示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对如何实施二手房交易“20%个税”细则避而不谈。
在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深圳市表示,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其它方面,深圳市提出,继续实施限购。
天津:严格按转让住房所得20%征税
天津国五条实施细则昨日出台。主要包括:
2013年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比重,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保持住房价格稳定;
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认真落实首套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
进一步强化对借款人资质和信用的审查,不得违规发放贷款;
税务、房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对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
贵阳:新房价格控制目标将低于收入增幅
贵阳市31日公布公告,2013年贵阳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贵阳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贵阳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合肥:已备案商品房3个月不得涨价
作为落实“国五条”的细则,合肥市明确了今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的“上限”,并要求已备案的商品住房3个月内不得涨价。但对于此前“国五条”中提出的出售二手商品住房按照差价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如何执行,合肥市此番出台的通知中并未提及。
重庆:暂停三套房贷款
重庆将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当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出现上涨过快、上涨幅度超过房价控制目标时,将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同时对报价过高、涨幅过快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