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市居民供暖价格今冬开始调整

来源:洛阳商报
2013-10-11
提要:  我市城市居民供暖价格今冬开始调整  按面积收费的,价格调为每日每平方米0.18元分户计量的,基本热价调为每日每平方米0.054元,计量热价调为每千瓦时0.142元  ■记者韩铁栓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经市政府...

  我市城市居民供暖价格今冬开始调整

  按面积收费的,价格调为每日每平方米0.18元
分户计量的,基本热价调为每日每平方米0.054元,计量热价调为每千瓦时0.142元

  ■ 记者  韩铁栓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市城市居民生活供暖价格调整政策日前确定,从2013年-2014年采暖期开始调整。

  每年度人均增加支出67.5元

  据介绍,我市城市居民现行的供暖价格是2006年制定的,此前一直未予调整。

  此次我市城市居民生活供暖价格调整,是在目前国内物价形势稳定、价格消费指数较低、而当前煤炭价格仍比2006年高50%的条件下,出于积极疏导积累的供暖价格矛盾的考虑而决定的,是两套调价方案中调价幅度相对较小的(12.5%)。

  这次调整后,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我市市区人均居住面积31.27平方米计算,每个采暖季,我市用热居民人均将增加支出67.5元,占市区人均消费支出14483元的0.47%。

  对低收入群体将实行优惠

  我市这次出台的城市居民生活供暖价格调整方案,对低收入群体如何进行采暖优惠也做了明确规定:由供暖收费单位负责,在本采暖季收取居民热费时,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城市低保、五保家庭用热仍按原价格每日每平方米0.16元收取。

  服务承诺等规范文件也将出台

  在7月召开的我市城市居民生活供暖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上,听证会代表除对供暖价格进行论证外,还对我市热力经营企业在热力销售和服务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认为热力企业在申请调价的同时,也应该积极提高其销售和服务水平,实现供需双方在权利和义务上的对等。

  对此,此次供暖价格调整方案也提出,市供热办要加快组织制定《洛阳市供用热合同》范本,明确供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制定出台《洛阳市供暖服务承诺》,提 高热力企业的供暖质量和服务水平,争取在今冬采暖期前执行。市住建委和市公用事业局则要采取措施、制定目标,推行供暖分户计量;市供热办和市物业办要尽快 出台居民小区供暖办法,逐步实行热力企业直供并收费到户。

  据了解,目前,市供热办组织制定的《洛阳市供用热合同》和 《洛阳市供暖服务承诺》已初步完成,正在和有关方面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待各方通过后,将正式向社会公布。其中,《洛阳市供暖服务承诺》对供热时间、供 热标准、收费标准、停用热如何减费及维修、抢修、处理投诉时间等都将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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