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区今日起可以放鞭 9类区域被列为禁放地点

来源: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2013-02-04
提要:  日前,《威海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从小年开始,市区已经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上虽然进一步放宽,但基于公众安全考虑,仍对禁止燃放地点、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昨日上午,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刘竹林接受了记者采访,对新规部分内容进行了解读。  旧规...

  日前,《威海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从小年开始,市区已经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上虽然进一步放宽,但基于公众安全考虑,仍对禁止燃放地点、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昨日上午,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刘竹林接受了记者采访,对新规部分内容进行了解读。

  旧规已不适合现实管理需要

  据刘竹林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条件、社会发展水平和客观环境的变化,市区居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逐步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弹。有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期进行违规燃放,有的在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期内,不按规定进行燃放。不仅如此,燃放时不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注重保护公共卫生环境、不尊重他人的工作、生活、学习和休息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尽管2004年出台的《威海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规范烟花爆竹的燃放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因早于国务院2006年出台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其中的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现实管理的需要,尤其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的确定、监管和协调机制的建立方面,急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明确,因此我市对该规定进行了修订。

  允许燃放时间进一步放宽

  据悉,2004年出台的《威海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规定,每年农历除夕夜、正月初一至十五每天6时至22时允许燃放。日前施行的新规,则将允许燃放时间调整为农历腊月廿三至正月十五的每天6时至22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记者在以往的采访中也发现,旧规虽然规定除夕夜允许开始燃放,但实际上在小年时,鞭炮声便已在市区此起彼落,违规情况时有发生,本报也曾关注并报道过这一现象。对此,市公安局在起草新规之前,进行了大量摸底调查,向市民征求意见,决定对允许燃放时间进行修改调整,以适应现实情况。

  9类区域被列为禁放地点

  在每年烟花爆竹限放期,我市各家医院的急诊科都会收治一些鞭炮炸伤患者,其中不乏未成年人,他们有的是在燃放时操作不当导致受伤、有的是被马路上、小区里燃放的鞭炮炸伤。还有个别市民反映,由于小区里有人随意燃放鞭炮,导致车辆被鞭炮炸到、熏黑。

  旧规中的第四条比较笼统地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爱护公共卫生,遵守社会秩序,尊重他人工作、生活、学习和休息的权利。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有监护人看护。刘竹林介绍说,基于群众的安全考虑,新规进一步修改和细化了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止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投掷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高层建筑物上悬挂、垂吊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等,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燃放时应有人陪同等。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为:文物保护单位或场所;重要军事设施保护区域;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高压输电线、通信线路、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200米以内区域;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文化体育场所、海水浴场、商业区、停车场、城市主次干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出入口等公共场所;景区和山林、绿地、沿海防护林等重点防火区;房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

  劝阻无效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每年一到允许燃放期,公安机关都受理了一些反映违规燃放鞭炮、受到鞭炮声惊扰的投诉举报,并对相关人员或单位进行了依法处罚。据了解,投诉较为集中的地方为两处,一是小区里燃放,二是宾馆酒店燃放。小区范围大、人员多,管理起来有一定难度,新规现已明确规定房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处禁止燃放。而宾馆酒店的管理相对好一些,每年各派出所都要与辖区的宾馆酒店签订燃放安全责任状,将禁止燃放时间、地点和不能进行的燃放行为向消费者进行说明,或写入合同,避免婚庆期间发生违规燃放行为,但仍有个别酒店宾馆违反规定。

  刘竹林介绍说,为形成部门、社会对违规燃放行为齐抓共管的格局,新规明确了居委会(村)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负责辖区或责任区共同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居委会、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宾馆、酒店、婚庆公司等单位,对其管辖区域或责任范围内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都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记者 赵树一 通讯员 庄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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