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烟台讯 (通讯员 曲一哲 记者 钟建)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获悉,今年上半年,烟台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29元,同比增长7.7%,与一季度增幅持平,增速比去年同期下降1.8个百分点,增幅有所收窄。
工资性收入仍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最主要来源
随着烟台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80元调整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5元调整为15元;2014年到2015年烟台市还相继出台了市直机关工资及补贴调整的政策。在政策的助力下,上半年烟台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356元,同比增长7.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5%。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最主要来源。
同时受到经济形势总体趋于平缓的影响,加之目前正处于调结构的经济新常态,烟台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保持相同水平。据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2492元,同比增长0.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4.5%,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财产性收入成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补充。上半年烟台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780元,同比增长1.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4%。由银行存款利息、红利收入、出租闲置住房的租金收入等构成的财产性收入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补充。
统计数据显示,转移性收入是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自2005年以来,烟台市连续多次为企业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增加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等。在政策的扶持下,今年上半年烟台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2500元,同比增长23.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4.6%,是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
增资政策推动是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烟台市相继出台了调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离退休金标准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补贴标准等政策,使得工资收入及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主要动力集中在工资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增资政策成为烟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
而增长因素单一使得城镇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后劲不足。过度的依赖增资政策拉动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并不现实。相比之下,经营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增长动力不足,增幅相当缓慢,是亟待进一步挖掘的增长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