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新一轮国企改革当摆正政府位置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3-12-18
提要:  上海于17日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称为“国资国企改革20条”的《意见》对发展混合所有制、加强国资监管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作出部署,盛传已久的这只国企改革的靴子终于落地。  国...

  上海于17日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称为“国资国企改革20条”的《意见》对发展混合所有制、加强国资监管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作出部署,盛传已久的这只国企改革的靴子终于落地。

  国企从计划经济时代开始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发展至今已经固化成一股坚定的既得利益,阻碍了市场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国企高管不是企业家而是官员,国企更多的是通向更高机关岗位的跳板,这一管理结构决定了国企的低效与寻租泛滥。另一方面,国企凭借行政权力的保护在行政垄断下不断坐大,同时又披着企业的外衣享受市场带来的丰厚利润,尤其是凭着自身的资源与资金优势不断向其他行业扩张,使民企无法与之竞争。

  上一轮国企改革效应已逐渐减弱,亟待新一轮国企改革跟进。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第一份推出的国资国企改革方案,20条的推出同时也标示着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启动。上海本轮改革的突破点是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而政府要以出资人身份从“管国企转为管国资”。这一转变是对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呼应,《决定》提出将现行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的国有资产监管框架,转变为以管资本为主。而实质上,这也是国企改革一直求而不得的去行政化的一种可能途径。

  在放开“管国企”方面,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把国企划分为竞争、功能和公共服务三类,对竞争类国企高管实行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这一举措在国企高管终身制上敲出了一个口子,无疑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但并不等于可解决管理结构行政化的问题。只要国企高管仍由政府任命并与官员身份保持连通,国企在管理和经营上的行政化烙印就无法抹去。其实,不只是竞争类,任何类型的国企均可效仿新加坡的经验,由国家所有,采取职业经理人制度,高管交由市场选择,以业绩为衡量标准。

  而在转为“管国资”方面,方案提出凸显国有企业在先导型、基础性、新兴产业中的集中度,目标是在3年至5年内让国有资本在战略性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改善方面的集中度超过80%。这一举措让人期待将有配套措施以集中度规限国企的投资边界,防止其无节制扩张辅业的同时,也令人担忧是否有国企如当年借口“做大做强”肆意扩张一般借口集中度发展行业垄断?其实,国企本应在利润微薄、没有企业愿意涉足的公用服务业发挥作用,自然垄断形成的集中度高和规模效应并不会带来争议,对国资的规限应在此范围内,而集中于新兴产业,难逃恃着特权挤压私有经济发展空间之嫌。

  另外,对国资的管理重点也不应放在集中度,而更应放在股权多元化上。本次三中全会的《决定》首次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并列提出,亦强调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性。国资的股权多元化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以往对绝对控股的坚持,让参与合作的民企沦为附庸甚至被利用的提款机的案例并不罕见。实际上,在竞争性领域,国企完全没必要追求绝对控股,相对控股甚至参股可让民营经济发挥更大活力。

  “国企国资改革20条”标志着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启动,从“管国企”到“管国资”的转变令人欣喜,突破国企高管终身制等努力亦值得期待,但从对产业集中度的重视及管理结构行政化的残留来看,国企改革的去行政化仍是条漫漫长路。在上海的“第一枪”后,期望各地陆续推出的国企改革细则有更多突破,改变这个被权力钳制着的市场。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