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调控 镜头9
对房产持有环节收税,能否有效控制房价?
2011年初,国务院将上海、重庆确定为房产税试点城市,一时间让那里的改善型客户和投资客颇为头疼,不过他们很快就有了自己的应对方法。
为了能投资房产,曾有温州投资客通过借用亲戚朋友身份证,再通过专门中介办理社保补缴业务,绞尽脑汁变身首套购房者,享受首付三成、贷款利率八五折的优惠。再私下签了一份协议,证明是这套房的实际所有人。
因要征收房产税,当时两个城市多个社区论坛上,讨论最热烈的话题就是如何规避房产税。“用名下无房的老人购房,然后转赠给子女,这样便不算‘新购’。比如,父母、岳父母一人买一套就有4套,转赠给我,无非一次性交一笔契税而已。”这是当时认为最稳妥的避税方式。甚至还有人建议,如果购买二手房,买家和卖家可以先假结婚,再离婚,房子作为离婚财产分配给买家。
但“瑕不掩瑜”、“方向正确”等,是一些业内专家给房产税政策给的评价,他们认为此前调控不断从房产交易环节加税,既阻碍了市场流通,又转嫁给购房者,还未必见效,而掉头转向从持有环节征收的房产税,让多房者多交,才能更有效地抑制投机。
业内人士曾举例,称韩国就采用这样的方法,自住房不征税,二套住房征收50%的税,三套房则为60%,逐级增加,让投机投资型买家无利可图。
该举措出台伊始,很多民众对此寄予厚望,他们觉得房价应该要降了,或者认为此举肯定能打击投资客大范围囤房,但因收税较低,截至目前还没有体现其威力。
为何不加大推行?能否真见效?关于房产税的争议伴随着多次“即将出台”的传闻,愈演愈烈。
质疑者如开发商任志强,他认为开征房产税没有道理,属于重复征收,评估难度大,不但不会降低房价,还会推高房价。如经济学家成思危,他表示房产税对房价的抑制作用很可能被高估,“如果是第一套房都收,实际就增加老百姓的负担,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等于是抬高了房价。如果第一套房不收,收第二套房,那就涉及到第二套房怎么认定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是非常复杂的。”
此外,业内人士表示,要征收房产税,就得对持有大量房源的利益集团开刀,否则要想使房价回归合理很难。对此,著名财经专家、现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表示,房产信息联网在技术上没有问题,主要是有些部门和地方存在信息按孤岛来控制的冲动和相关利益,配套改革就要冲破这种既得利益阻碍。
房产税会否成了个“狼来了”的故事,真来了的那天勇不可挡,还不知道。可以确定的是,2011年“新国八条”终于提出试点房产税时,时值被称为“史上最严调控年”的2010年刚过,岁末年初又有多个城市出现楼市复苏、房价抬头的势头,这让国务院不得不再接着出招。
从“新国八条”内容上看,是对2010年上一轮调控政策的重申和加码,在差异化信贷和行政手段上的运用再度深入,如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提高至60%,利率上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如要求各地政府上报房价控制目标,深圳随后即给了开发商们一道“限价令”,不准跌不准涨,否则拿不到预售证备不了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