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李氏骨科”杀人案医生判死缓 亲属获赔

来源:安徽网
2015-07-01
提要:??昨天,记者从合肥中院获悉,合肥“涡阳李氏骨科”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李今朝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李今朝用于运尸的豪车保时捷凯宴2995CC型越野车被法院予以没收,赔偿被害人近亲属4万余元。宣判后,李今朝当庭表示上诉。??一审宣判??法院没收运尸...

??昨天,记者从合肥中院获悉,合肥“涡阳李氏骨科”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李今朝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李今朝用于运尸的豪车保时捷凯宴2995CC 型越野车被法院予以没收,赔偿被害人近亲属4 万余元。宣判后,李今朝当庭表示上诉。

??一审宣判

??法院没收运尸豪车

??法院审理查明,2014 年3 月16 日,被害人刘某因颈椎不适来到合肥市“李今朝中医诊所”就诊。该诊所医师李今朝诊断刘某患有神经根型颈椎病,并对其进行治疗。3 月31 日上午10 时许,刘某到诊所复诊,李今朝违反“脉络宁注射液”临床治疗使用规定,在诊所诊室内采用肌肉注射方法向刘某颈部大椎穴附近注射10 毫升“脉络宁注射液”,致刘某出现呕吐等药物反应。李今朝在诊所无急诊设备情况下,独自一人对刘某简单施救后推断其死亡。后李今朝因担心事情败露,将诊所内监控电源切断,致监控设备烧毁。

??当天23 时许,李今朝用车将尸体运送至合肥市蜀山区南岗镇一工地,用泥土掩埋。4 月1 日,李今朝让其女婿将监控硬盘中的内容删除,4 月8 日,侦查机关要求调取诊所相关监控视频,李今朝拖延搪塞,于当晚指使其儿子、女婿将两个监控硬盘销毁。

??2014年5月9日,公安机关将李今朝抓获归案,经其指认找到被害人尸体。后经鉴定,被害人尸体因高度腐败、脏器自溶不具备查明死亡原因的条件。但从死者脊髓、注射部位肌肉中均检出肉桂酸、咖啡酸、阿魏酸等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今朝无视患者健康权、生命权,为个人私利,放任被害人死亡,作案后毁灭证据,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严惩。

??最终,法院一审以李今朝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李今朝用于运尸的豪车保时捷凯宴2995CC 型越野车被法院予以没收,赔偿被害人近亲属41447元。

??宣判后,李今朝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

??定罪原因

??放任被害人死亡

??开庭时,李今朝和其辩护人均表示,公诉机关对其故意杀人罪定性不准,其治疗过程不构成犯罪,只是其埋尸行为在道德上确实应该受到谴责。

??在一审判决时,法院支持了公诉机关的指控,认为李今朝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理由究竟是什么?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法院认为,刘某的死亡,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李今朝作为医生,均负有救治的义务。“如刘某的紧急症状是违规诊治引起,李对其违规诊治的医疗行为,有当然救助的义务;如刘某的紧急症状是由自身疾病引发,李亦负有救治义务,这是《医生法》中明确规定的。”法院表示。

??同时,李今朝在自己尚不能完全确定被害人刘某死亡的情况下,主观判断其死亡,没有依据。同时,李今朝的诊所位于合肥市城区,但其未拨打急救电话或及时将被害人送至其他医院抢救,仅考虑个人及诊所声誉,继而藏匿被害人,彻底排除了被害人获得其他一切救治的可能性,李今朝的行为与刘某的死亡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尽管李今朝与被害人刘某仅是医患关系,主观上虽无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动机,但从其整个行为可以看出,其在事后实施消极、单独、隐蔽的不积极、不充分救治的客观行为,反映其对刘某死亡持放任态度,主观上构成间接故意。

??最终,法院认为,在刘某可能存在三种死因的情况下,李今朝均负有救治义务,在不能确认刘某死亡的情况下,其不正确、不积极履行救治义务,使被害人丧失了获取其他救治的可能,放任被害人刘某死亡后果的发生,且藏匿被害人,导致其死亡原因和死亡时间无法鉴定,故其行为当属于不作为间接故意杀人。

??亲属看法

??刑事判决达到预期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决李今朝赔偿被害人亲属41447 元,包括丧葬费和部分交通费、误工费、被害人生前身上财产等。

??对于被害人刘某亲属提起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请求,法院认为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未予支持。同时,法院还认为李今朝故意杀人行为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其中医诊所不应对被害人刘某死亡的后果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部分判决,达到我们的预期。”昨天,被害人刘某的亲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对,对于法院的民事判决,他们认为很不合理,一些原本应该得到支持的诉求,却未能得到支持。对此,他们将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本报首席记者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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