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我区安居富民工程2013年建设量占全国总任务量的11.28%,位居全国第一。2014年,我区还计划建设30万户安居富民工程。
2013年,全区安居富民工程保质保量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年共投入资金259.16亿元,其中中央补助32.6亿元、自治区补助27亿元、对口援疆省市援助31.32亿元、农民自筹136.14亿元、地县配套7.99亿元、银行贷款24.11亿元,开工建设安居富民工程31.07万户、竣工30.61万户,分别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3.58%和102.05%。全区安居富民工程计划开工建设30万户,实际开工建设31.07万户、竣工30.61万户,分别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3.57%和102.03%。
与此同时,集中整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水改厕、乡村道路、电网升级改造等项目资金,积极争取援疆省市更大支持,完善安居富民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
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任何地方不得搞强行集中,不得“逼农进城”、“逼农上楼”。各地应在区分农牧区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规划和推进工程建设的同时,注重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加大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力度,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实现地域特色、民族风貌和时代特征的有机结合,以促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协调推进。
从2014年全区计划完成的30万户富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州、市具体任务可看出,南疆三地州仍然是富民安居工程的重点,其中,喀什地区完成80000户农村安居房建设任务;和田地区完成50050户农村安居房建设任务,阿克苏地区完成41510户农村安居房建设任务。北疆片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完成35800户农村安居房建设任务,乌鲁木齐市完成19000户农村安居房建设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