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桥西区东龙花园业主王先生十分郁闷:房顶漏雨,他与邻家商铺达成了协议共同维修,然而垫钱修好后才发现对方没有维修资金。他纳闷,“原本该分摊的费用现在谁来出?”
??东龙花园位于桥西区南长街中段,2003年建成。王先生于2009年买下其楼前商铺的两处门脸,“一楼是60多平米,二楼是130多平米。一楼分两间,其中40多平米是别人的。”然而买下门脸后他便发现一到雨季二楼的房顶便有渗水现象。随后几年,房顶漏水情况愈发严重,为了不影响租户的正常营业,他决定尽快维修。
??“办理房产证之前我就交了一笔维修资金,现在正好动用这笔钱来修房顶。”王先生说,他查询了相关政策,得知使用维修资金需与房屋共有部分相关的2/3以上业主签字。为此他便与邻家门脸业主协商了维修一事,征得对方同意并签了字。
??由于维修资金审批周期较长,为了节省时间,在递交相关材料后王先生就先找来施工队垫钱修了房顶。“当时修房顶花了6900元,按照房管局制定的分摊比例,我家需支付其中的5500多元,剩下的则由另外一家业主来出。”然而当他再次前往房管局时却被告知,另外一家门脸的业主并没有维修资金。
??对此,王先生找到该门脸业主,对方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后来我通过小区物业与那位业主沟通过,可是对方拒绝前往房管局查询此事,也不愿履行当初的协议分摊维修费用。”
??两个月过去,两家仍旧没有就此达成一致,王先生很着急,“房顶属于共用部分,维修费用本应两家分摊,可现在对方不配合,我该怎么办?”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东龙花园小区物业。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该业主没有维修资金一事他们事先也不知情,“后来我们找双方做工作,但目前来看还未达成和解。”随后记者也咨询了房管局热线,工作人员称,业主在办理房产证之前都需缴纳维修资金,针对王先生遭遇的问题他建议先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当面查清原因,如果对方维修资金已用完,那就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