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期,河北省再次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河北省衔接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6项,接收国家下放27项;河北省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项,省本级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项。
据了解,河北省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由省发展改革委实施的煤炭经营许可证核发、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审批;由省民政厅实施的省属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的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审定;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实施的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核准;省卫生计生委实施的医疗机构药物临床研究审批等。
河北省接收国家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下放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下放的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由省财政厅实施;下放的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由省畜牧兽医局实施等。
河北省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由省民政厅实施的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下放给设区市民政部门实施;由省环保厅实施的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核准,下放给县级环境保护局实施;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许可,下放给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等。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衔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河北省2013年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告。此次清理,河北省共衔接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6项,接收国家下放27项;河北省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项,省本级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项。对公布取消的事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停止审批,做好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做好接收工作,规范审批行为,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