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乐居讯(编辑 殷梦媛)2012年7月,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对于促进房地产消费提出了多项要求:
其一,改善和优化行业引导、促进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按照《意见》要求,相关部门需要认真执行国家在住房和房地产方面的政策,在继续做好保障房建设的同时,实施中低价商品房计划,增加市场商品房供应量,加大城中村,危旧住房改造力度,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另外,鼓励房地产开发多元化发展,积极发挥多元化地产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载体平台作用,依托功能板块,科技创业特别社区、人才特区建设,组合现有政策,创新促进举措,拓展科技地产、文化地产、商业地产、工业地产、物流地产、旅游地产、休闲地产等的全方位发展。提升科技水平、鼓励新技术、新材料应用,通过发展康居示范工程、住宅性能认定和发展绿色、低碳、环保型建筑,提升住房消费品质水平。
其二,加快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分层次、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保障模式。按照《意见》要求需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分配,确保保障对象按期入住,并适时出台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管理适时细则以及差别化分类租金标准。
另外,加大公积金政策对于首次购房和保障房的支持也必不可少。在保障房支持上,《意见》也特别指出加大对中低收入户、住户困难群众安居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南京列入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本次会议上也明确必须表示,年底前发放10-2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
对于首次购房的个人支持上,《意见》明确表示,对于公积金缴存者首次购房家庭给予公积金贷款支持。倡导积极支持人才住房消费,入选“321”计划的人才,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可优先享受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视同南京户籍,并可按五年内个人所得税市一下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
一直以来房地产的消费带动性强,影响面大,也影响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拉动房地产消费的口号一提出,不少网友自然产生这样的疑问:拉动住房消费是否意味着政府释放调控放松的信号?此次发布会是不是意味着南京出台放松房产限购新政?
对此,南京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郭宏定明确表示不会放松。他说:“南京将认真执行好国家的宏观调控的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好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那么本轮拉动住房消费的重点在哪里?郭宏定表示,首先要加快房地产市场的消费,鼓励首次置业以及正常的改善性需求,其次加大保障房建设,改善中低收入者居住条件。另外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实现促进房地产消费。这些都是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精神的,不会突破调控的底线。
针对“321”人才计划,住建委深夜辟谣表示,“321”计划,是南京市委市政府在2011年出台的针对打造中国软件和科技创业创新名城。吸引人才落户南京的计划,是将执行调控政策与地方政府吸引人才政策的有机结合。南京市政府坚决贯彻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对调控政策的执行决心不变,方向不改,力度不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