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上调住宅维修金交存标准 多层50元、高层80元/平方米

来源:    
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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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含公寓、别墅)提高至50元/平方米

■高层住宅(含小高层、带电梯的多层)及非住宅提高至80元/平方米

昨天,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崇川区、港闸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上调。

今年8月1日,市房管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通知》,调整市区首期住宅维修资金交存标准。《通知》要求,2016年7月1日起取得土地的项目执行新的交存标准,多层住宅(含公寓、别墅)提高至5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含小高层、带电梯的多层)及非住宅提高至80元/平方米。据悉,2016年7月1日之前取得土地的项目仍按老标准交存。

近年来,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量逐年递增。2013年至2015年,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别核准使用757万元、830万元、1200万元。随着新建的小高层、高层等小区配套公用设施数量的增多,保修期满后用于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相应增加。市区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提高后,将一定程度缓解维修成本逐年递增带来的资金短缺问题。

市房管局物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虽于今年起执行,但开发建设单位拿地后至少需要2年时间的建设周期,因此实际操作时间预计在2018年7月以后,有一个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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