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位于纳雍县维新镇211省道旁的溶洞餐厅内,点菜、洗菜、烧菜、上菜、结账……呈现出一片热闹忙碌的景象,樱桃红了,恰逢“五一”小长假,带旺了总溪河畔农家乐的生意,餐厅老板熊显志乐得合不拢嘴。
13点,熊显志的女儿和昨日一样,坐在收银台正准备给客人开发票。熊显志从厨房走出来,却赶紧走上前制止了女儿的动作,“从今天开始,要开国税的发票。”
看到女儿一脸的不解,熊显志动作娴熟地利用税务系统,开出“营改增”后餐厅第一张增值税发票,递给了一旁等待的顾客。
“有什么区别吗?”女儿问。
熊显志拿起笔,边算边讲解:“家里的凉菜基本上是外包给别人做的,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大概需要1.5万元的凉菜。搁在以前,如果这1.5万元的凉菜卖出了2万元的价格,那么,还要对这2万元交纳5%的营业税。这就出现了1.5万元是重复缴纳营业税的情况。”
女儿似懂非懂地接着问:“原来的税率5%,现在一下子变成了6%,岂不是要多交税了吗?”
熊显志摆了摆手:“上个月餐厅毛收入为15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应缴7500元,但是,我们在采购食材等过程中都是缴了税的。改后,假设月进项税额为5000元,按照6%税率计算,店里应纳增值税额为3490元。”他刷刷地在纸上写下计算公式,并在结果上画了一个圈,“比之前少纳4010元。”
“没想到您这么大年纪,对政策这么了解,讲起来头头是道。”拿到发票的顾客饶有兴趣地竖起了大拇指。
原来,在得知“营改增”工作即将全面覆盖后,因为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开发票和申报纳税,熊显志心里不踏实。
不久前,熊显志前往纳雍县国税局咨询,税务干部不仅给他详细讲解新的政策规定,还手把手教他各项办税业务演练,“学好吃透新税制知识,用好用足新税制政策,才能真正享受到税制改革释放的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