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人
赵晓专栏
新华社近日报道,全国“有房无人”的保障房闲置问题十分普遍,仅在山东、海南、广东、云南四省,就有5万套保障房被闲置。在大批中低收入人群翘首以盼期望早日实现“安居梦”的今天,难道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保障房却已经富余了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据《新京报》报道,目前北京经适房轮候家庭有9.4万户,限价房有19万户,廉租房有2.8万户,公租房有3.6万户。一句话,当下中国,买房很难,申请保障房可能更难。
那为何还会有如此多的保障房被闲置呢?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加速”建设的保障房没有保障到点子上,将保障房建在偏远郊区,入住后上班极为不便,或者建设偷工减料,或者根本没有配套设施,严重影响居住。如此“鸡肋”般的保障房,自然就会被闲置了。
另外,据中广网报道,今年北京保障房计划新开工16万套,竣工7万套。十八里店周庄三期定向安置房、大瓦窑回迁安置房二期、石榴庄回迁安置房等项目已开工,朝阳区王四营限价房、昌平回龙观金域家园两限房、大兴区罗奇营二期公租房和定向安置房已竣工。虽然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但报道中提到的7个项目,除2个限价房项目和一个公租房项目外,其余的4个项目都是定向安置房和回迁房。也就是说,这些保障性住房跟一般的中低收入老百姓其实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大部分都用于拆迁或者棚户区改造居民的定向安置。在中国的城市化推进中,城郊的被拆迁居民本来就是受益群体。特别是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房子被拆,得个几百万,再来个安置房,这样的保障房根本就不能算“保障”,而是对拆迁补偿的“锦上添花”。
一句话,中国的保障性住房有很大一部分是“凑数”的,保障性住房计划是有很大“水分”的。2007年8月,国务院通过《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管理办法》,其中把“保障低收入者住房”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而建设具有政府补贴性质的保障性住房也理当是构建多层次住宅体系中的重要一环。那为什么政策还会“跑偏”呢?笔者以为,原因主要有两个:
第一,我们的历史欠账太多。中国1997年提出住宅商品化改革方案时,就包含了“商品房 保障房”的双轨制思路,但直到2008年的十年间,我们实施的却是“要住房找市场”,结果一路飙涨的房价硬生生地把中低收入人群抛出了市场。直至2009年,才开始下决心纠偏。为还清近十年的保障房历史欠账,住建部2011年制定规划,提出到2015年,中国要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其中2010-2012年的三年间要合计建成1200多万套。另外,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发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考核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地区的政府负责人要进行约谈。时间紧,任务急,在问责机制的约束下,各地方政府只好把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房,以及各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内部经济适用房拿来给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凑数”。
第二,政府财力“有心无力”。在当前的城镇化飞速发展期,保守估计每年有近2000万的人口需要市民化,新增保障性住房需求肯定不是小数。而据财政部数据,今年中央财政给地方下拨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80亿元,下拨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专项资金580亿元,下拨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355亿元,总计也就1000亿元左右,而2013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是6200亿元,也就是说大部分资金要由地方自己想办法。本来就已经债务缠身了,你还叫它们补贴如此巨量的资金来建对地方经济贡献甚小的保障房,你说不叫他拿回迁房来“凑数”又能怎么办?
靠保障性住房解决百姓“居者有其屋”最典型的是新加坡和香港。新加坡84%的人居住在政府建造的组屋里,香港约50%的居民居住在公营的租屋或政府资助的居屋中。从2010年起,虽然中国内地也将重点转向了保障房建设,但平心而论,就中国国情而言,指望保障房解决百姓住房问题根本就不现实。新加坡和香港土地面积很小,人口也不多,而且基本上没有什么农民,实行福利性质的保障房制度既符合他们的实际也具有可行性。而我们呢,既有7亿的城市居民,还有6亿多的农民。就一个池塘的水,要抽干,是容易的事情,但如果有源源不断的水不断流入,想要抽干,就难了。
因此,在中国,保障性住房只能是城市居民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必要补充,而要使其成为主体,则既不现实也不科学。要实现中国老百姓“居者有其屋”的梦想主要还得靠市场,只是,时至今日,中国的住房市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是伪市场,这才是问题的根本。(作者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