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嘉高速途经昆山,三大医疗中心进展曝光,2016年的昆山太任性!

来源:新浪乐居
2016-01-26
提要:一、第二条“苏嘉杭高速”即将建成!这条高速公路其实早在2012年就开始建设,在前几天的苏州两会上,“2016年建成常嘉高速公路”又被提上议程,这次确定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建成后的常嘉高速,将成为和苏嘉杭并列的苏州第二条南北大动脉(图中标红的那条线)。从地图上看,这条高速公路起于常熟,对接计划建设的杭州...

一、第二条“苏嘉杭高速”即将建成!

这条高速公路其实早在2012年就开始建设,在前几天的苏州两会上,“2016年建成常嘉高速公路”又被提上议程,这次确定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建成后的常嘉高速,将成为和苏嘉杭并列的苏州第二条南北大动脉(图中标红的那条线)。

从地图上看,这条高速公路起于常熟,对接计划建设的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二期工程,中间经过苏州的昆山和吴江。也就是说,以后不仅可以不怕在苏嘉杭上堵成狗,从昆山到吴江也会节省很多时间。

堪称苏州最美告诉公路 下了高速就到达各大古镇

常嘉高速由北向南穿越苏州湖荡水网最为密集的地区,包括澄湖、白蚬湖、三白荡、太浦河,开车经过一路饱览湖光水色。

而且途经周庄、锦溪、同里、甪直、黎里等水乡古镇,一路风光无限。以后我们去周庄,下常嘉高速就到,去同里,下常嘉高速就到,去甪直,下常嘉高速就到!

总的来说,不管是从缓解交通拥堵还是超高“颜值”上,这条贯通苏州南北的大动脉都相当值得我们期待!


二、“三大医疗中心”最新进展曝光

【核心提示】

■ 西部医疗中心去年9月29日正式开工建设,2018年6月竣工。

■ 东部医疗中心预计2016年3月开工,2018年底竣工。

■ 公共卫生中心2016年3月开工,2018年年底竣工。

【工程概况】

西部医疗中心位于昆山高新区祖冲之路西侧、通澄南路东侧、前进路北侧、康居路南侧。项目总投资17.6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9.98万平方米,规划床位1200张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可满足日9000多人门诊的需求。项目2015年9月29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竣工。

西部医疗中心去年9月29日开工,目前项目建设按照相关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已完成可研批复、规划用地许可证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等前期工作,工程监理及桩基工程招标完成,现场回填、清淤、围墙及临设搭设等工作均已完成,桩基工程施工正在进行。


东部医疗中心位于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北侧、吴淞江路东侧、同丰路南侧、洞庭湖路西侧。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总建筑面积约23.6万平方米,规划床位1200张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目前项目设计基本完成,医疗流程、科室布局设计接近尾声,安评、交评等前期工作均已展开,围墙、试桩等工程招标均已启动,待招标完成后即可施工。以向市民和医护人员提供便捷高效医疗环境为宗旨的公共卫生中心目前完成了检测、地勘、交通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明确了项目的平面布置,预计今年3月开工,2018年底竣工。


公共卫生中心位于昆山高新区前进西路南侧、通澄路东侧,主要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红十字血站、健康促进中心、妇幼保健所和社管中心等组成。项目总投资5.5亿元,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2016年3月开工,2018年底竣工。


三、又要涨工资?昆山机关事业单位今年有望调薪

公务员们注意了!近期,四川、内蒙古、吉林、江苏等多地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多省份事业机关今年有望调薪

记者注意到,近期多地人社部门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1月19日,四川召开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并指出,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决定的首次调整,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现工资正常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同一天召开的内蒙古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也明确,按照国家要求,今年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这次调标是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后的首次调整,各地、各部门要对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纠正。

在更早前的2015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视频会议透露,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按照国家部署,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标准、落实人民警察工资待遇调整政策,开展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此外,江苏提出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北京提出今年要“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陕西也提出今年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等等。


近期要每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

去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近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其基本工资也进行了调整。截至2015年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全面完成。

此次工资调整优化了工资结构,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提高了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同时,重点向基层倾斜,并确保所有人员的工资都有所增加。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为300元左右。

需要指出的是,去年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工作答记者问时曾指出,这次调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近期要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

对于如何调整,人社部表示,将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


四、昆山1月26日起暂停活禽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和《苏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市区活禽交易的通告》(苏府通〔2016〕1号)有关要求,为预防和控制H7N9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公众健康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暂停全市活禽交易通告如下:

一、暂停全市活禽交易。自2016年1月26日零时起在昆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暂停各类活禽交易(包括活禽销售、售后宰杀等行为)。恢复活禽交易日期由昆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经评估后另行通知。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动物防疫、商务部门负责依法关停各类活禽交易市场(含固定门店,下同)。暂停期间,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继续经营的商户依法查处。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要制定严格的消毒标准,指导市场方科学做好消毒工作。市场经营管理者要对交易场所实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二、加强市场外活禽交易经营行为监管。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市场外流动活禽交易摊点依法进行查处。

三、加强活禽物流监督管理。自2016年1月22日18时起严禁活禽流入昆山市场。公安、交通运输、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要严控各地流入昆山市场的活禽运输车辆及船舶,对过境活禽车辆及船舶严格监管。

四、保障冷鲜禽类市场供应。商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做好预案,确保昆山市场冷鲜禽类保质保量供应。

五、强化动物禽流感监测。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要加强禽流感疫情监测工作,重点做好家禽养殖场、候鸟栖息地等区域的禽类疫病防控工作。

六、加强涉禽人员安全防护。卫生部门负责加强相关防控知识宣传和教育,做好对相关人员的监测和观察。

各区(镇)管委会(人民政府)应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对暂停活禽交易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五、新昆山人违法积分入学会扣分

近来,小编在研读昆山市政府公布的《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试行)》(2015年11月11日开始实施)时发现,随着昆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新市民个人信用情况将逐步纳入其子女公办学校积分考核内容,而从该文件附注的《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指标内容及计分方法》来看,父母的交通违法、犯罪记录将会不同程度地抵扣子女入公办学校的积分。其中,涉及到交通违法、犯罪计分的主要有这么几条:

1、对于近五年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次扣100分;(涉及的交通犯罪行为如醉酒驾驶、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后逃逸等等)

2、近五年内,受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每次扣50分,受非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每次扣40分。(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如饮酒驾驶、无证驾驶、肇事逃逸、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等等)

3、近一年内,因违反交通管理受到罚款行政处罚的每起扣5分。(涉及除警告之外的其他交通违法处罚)

4、在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的,每次扣50分。


六、昆山物业费将执行新标准

市物价局、市住建局近期正式公布了新制定的《昆山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根据服务标准不同将每项服务细分为5个等级,等级越高服务越周到细致,收费标准也就相应越高。该《标准》将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分项分级具体指什么?

物业公共服务分为综合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5项服务内容,根据服务标准不同将每项服务分为5个等级,等级越高服务越周到细致,收费标准也就相应越高。并按照小区收费面积的大小将每项服务分为8个收费档次,同等级的服务项目,小区面积越大,平均单位收费标准越低。物业公共服务费等于各项服务收费之和。

标准的出台会引起物业收费上涨吗?

对于现有的住宅小区,在《标准》实施之前已经依法通过协议、合同等形式约定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继续按原约定执行;

需要调整收费标准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经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双过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

因此,这次出台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落实到具体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仍由业主“说了算”,所以不会引起现有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的普遍上涨。

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要调整,需履行什么程序

住宅小区入住以后,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尚未成立,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因服务成本变化需要调整,或因政府指导价标准变化需要提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与监督下,公开真实、完整、有效的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向业主征询意见,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简称“双过半”)的业主同意,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实施调整并约定执行。

业主大会成立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根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实施调整。

计算物业公共服务费时,计费面积以什么为准?

物业公共服务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车库除外)为计费面积;尚未登记的,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计费。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面积不作为计费面积。

房屋空置期间物业公共服务费有何优惠措施?

新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在不超过24个月的时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70%交纳,优惠期超过24个月的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后,优惠措施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的优惠措施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公共用费如何收取?

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或部分业主承担且费用不能直接计入单个业主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备运行电费及电梯年检维保、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产生的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并集中支付给供水、供电等企业,称为代收代交费用。

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按实际支出和约定方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合理分摊。分摊办法应当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业主(含空置房屋的业主)应当按照分摊数额按时交纳代收代交费用。

共有部分、公共设施收益如何分配?

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从事经营的,所得收益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使用;没有决定或者约定的,70%纳入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公共服务费。

物业质量不好,业主如何维护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的,业主可以请求业主委员会监督履行,或者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业主不按照约定履行交费义务怎么办?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若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依法追缴。物业发生产权或使用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结清物业服务和代收代交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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