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改革让死土地变活资本
以盘活土地资本为突破口,实施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注册全省首家农村土地合作社,颁发全国第一个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枣庄市山亭区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让“死土地”散发活力摇身变成了“活资本”。
5月18日,记者在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采访时了解到,由于城镇化发展,当地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出现了土地撂荒弃耕现象。之后,以土地为主要纽带的经济组织——土地合作社便应运而生,但却因缺乏资金、贷款难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在这种背景下,经过深入调研,以盘活土地资本为突破口,我们探索实施了‘三位一体’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建立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服务所、发展农村土地合作社。”桑村镇农经站站长马洪伟告诉记者。
这样,原本的“死土地”就变成了“活资本”,农民可以将产权作价、折股作为资本从事经营或抵押担保。但与此同时,农民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也加大了失地风险。“为此我们制定了相应的风险规避机制。”马洪伟说,“规定土地产权只能入股土地合作社,合作社中农民的表决权不能低于80%,合作社中用于抵押贷款的土地使用产权最多不能超过1/3,最长期限不能超过3年,同时还引进了农业保险来防范自然灾害,把农民的失地风险降到了最低。”
桑村镇民生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就是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批试点合作社,合作社采用“公司+合作社+基地”的运作模式,农户享受每亩土地900元保底金,对入股土地实行统一集中种植、劳务安排、农资供应、技术指导、收购销售等规范化管理,建设规范化农产品基地,签订保护价收购农产品订单合同,有效降低了农业风险。“在经营效益分配方面,提取20%的公积金和公益金作为再发展基金,剩余80%的盈余部分给社员进行收益分红。”民生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通过土地产权抵押贷款达到800万元,解决了合作社资金制约难题。
入股土地合作社的农民洪玉香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入社土地5亩、家庭成员5人,每年保底金900×5=4500元,分红600×5=3000元,2人在合作社打工年收入24860元,子女3人在外打工年收入54000元,家庭总收入86360元,平均起来人均收入比入社前增加了6975元。
这种以盘活农村土地资本为突破口的改革,不仅有效解放了劳动力,也为农民、农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增收、增效。
本报记者 和树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