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乐居讯(编辑 于永强)随着北京、上海等地“国五条”细则的出台,内容如微博体、20%个税与限购等关键问题只字未提、仅谈“限涨”目标的乌鲁木齐版“国五条”细则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3年度乌鲁木齐市新建商品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乌鲁木齐明确将房价涨幅目标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名义增幅)以内。相比2011年,本次公布的目标中强调了“实际增幅”。也就是说,今年房价控制目标是扣除物价因素(CPI)后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目标完成或有压力
年初,乌鲁木齐政府提出了2013年乌鲁木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以上”的目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涨幅控制在4%左右。可以认为,今年乌鲁木齐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应低于9%。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月乌鲁木齐新建商品住房均价为5700元。按9%涨幅标准推算,今年年末乌鲁木齐住宅价格将有望控制在6213元左右。
“乌鲁木齐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设定,与内地多数城市相仿采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取代名义增幅,是政策的一个亮点,说明地方政府在制定目标时考虑了民众的实际感受。”新疆CRIC克而瑞机构姚朗向乐居编辑表示,数据显示2012年我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增长11.2%,今年将增幅目标降低为9%,地方政府在价格调控方面将面临一定压力。
目标未按要求剔除保障房
比乌鲁木齐早一天发布房价控制目标的昆明版细则,要求2013年昆明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翻阅国务院3月1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不难发现,《通知》明确要求除拉萨以外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房)价格控制目标,并须在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然而,在乌鲁木齐版的房价控制目标中,乐居编辑却没有发现“不含保障房”的字样。
有业内人士指出,企事业单位的集资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交易,在分析市场量价时,对数据整体的客观性有一定的影响。这也是通常情况下,民众看得见官方公布的均价,却买不到同价的住房一样。现在这样,多数城市在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时回避了国务院《通知》的要求,在媒体、民众面前,不如昆明般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