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钟祥一磷矿非法转包酿纠纷

来源:中国商报
2013-06-04
提要:10年前,赵海斌作为公司职工内部承包了柴湖镇政府的磷矿;10年后,赵海斌担任湖北大运集团公司董事长,旗下10个子公司,资产总规模10亿多元,身价上亿元。2005年5月16日,钟祥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称柴湖镇矿业公司与金山磷化集团公司联合开采经营活动属于“非法转让采矿权”的行为。

  10年前,赵海斌作为公司职工内部承包了柴湖镇政府的磷矿;10年后,赵海斌担任湖北大运集团公司董事长,旗下10个子公司,资产总规模10亿多元,身价上亿元。他是钟祥市政协常委,当地响当当的人物。近年来,赵海斌卷入了一场磷矿资源争夺的经济纠纷,他被人指控依仗官场权势、巧取豪夺,鲸吞了数亿元矿产资源。为此,记者多次到钟祥市等地进行调查采访。

  非法转包酿成纠纷

  钟祥市位于湖北省中部,汉江中游,磷矿石储量5.36亿吨,居全国第二位,开采量居全国第一位,素有“中原磷都”之称。龙会山磷矿位于钟祥市胡集镇,该矿中采区W18-F3的1400矿段的采矿经营权属于柴胡镇人民政府的柴湖镇矿业有限公司。

  2001年6月8日,柴湖镇政府将柴湖矿业有限公司采矿经营权内部承包给了赵诲斌等7人,租赁期5年。

  2001年11月27日,赵诲斌与湖北金山磷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联合开采经营的形式,将采矿经营权又进行了转包,双方签订了协议,承包期5年。

  2002年1月1日,湖北金山磷化集团公司又与吴俊签订了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期5年。

  2004年3月8日,赵诲斌又与金山磷化集团公司签订了延长期联合开采经营的合同,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

  据湖北金山磷化集团公司董事长黎明说,2002年至2004年期间,吴俊承包了柴湖磷矿182-191龙会山磷矿的4、5、8号矿井。当时,磷矿石并不值钱,每吨只能卖到几十元钱;从2005年以后,磷矿石价格开始暴涨,每吨卖到了200至300元,每吨利润100多元。

  吴俊向记者反映说,1996年,钟祥市胡集镇柴湖矿业公司矿井因水灾停产,公司无资金恢复生产,又欠债过多。在此情况之下,由钟祥市政府牵头组织,他以金山磷化集团公司名义与柴湖矿业公司签订了联合开采经营磷矿石的合同,期限5年。该合同由柴湖镇人民政府担保,并报经了钟祥市国土资源局认可。2004年,双方又签订了延长期合同。为了使矿山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吴俊四处筹借资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使矿山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据湖北金恒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显示,2004年以前吴俊承包经营期间共投入了资产总价值达1725万多元。

  从2005年开始,磷矿石价格开始上涨,每吨磷矿石价格达到了280多元,巨额的利润之下吴俊的好运也走到了头,厄运接连不断地涌现。

  据钟祥市委宣传部提供的材料反映,2005年5月16日,钟祥市国土资源局以禁止违法承包,整顿矿产开采经营秩序的名义向胡集镇柴湖矿业公司下达了“制止非法转让采矿权” 的通知书。2005年6月15日,柴湖矿业公司董事长赵海斌与金山磷化集团公司董事长黎明签订了解除2001年11月27日和2004年3月8日两份合同的协议。2006年10月10日,柴湖镇政府与赵海斌又签订了磷矿资源开采经营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9年,并任命赵海斌为董事长,吴俊任总经理。

  对于解除合同一事,湖北金山磷化集团公司董事长黎明予以坚决否认。

  黎明告诉记者,2005年6月15日签订的解除两份合同的协议书是假的,赵诲斌伪造的金山磷化集团公司公章及其法人代表的签字;他曾经向钟祥市政法委调查组反映过此事,并且要求严厉查处,至今无果。

  对此问题,赵海斌解释说,在签订解除两份合同协议书的时候,金山磷化集团公司董事长黎明确实没有到场,当时起草了协议之后,由吴俊拿去打印盖章。

  针对赵海斌说法,吴俊向记者表示他没有造假,是事后听说的,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他愿意对自己所说的承担一切责任。吴俊还告诉记者,如果他知道解除了合同,那么他为什么2005年6月15日以后还继续投资了几千万元?

  显然,解除两份合同的协议书是假的,究竟谁在造假?为什么要造假呢?

  据柴湖镇政府领导和有关人员介绍,镇政府将采矿经营权以内部人方式承包给了赵诲斌等7人,合同期到2012年为止。其间,赵诲斌将采矿经营权转包给了湖北金山磷化集团公司,金山磷化集团公司又内部承包给了吴俊开采经营。吴俊先后投入了几千万元资金,使矿山恢复了生产,有了效益。

  2005年5月16日,钟祥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称柴湖镇矿业公司与金山磷化集团公司联合开采经营活动属于“非法转让采矿权”的行为。

  对此问题,记者向钟祥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负责人了解此事。

  赵海斌以内部人承包方式获得了12年采矿经营权以及获取的巨大经济利益是否合法?该负责人称不知道有此事。

  记者从市工商局登记资料中发现,2003年5月6日之前,柴湖镇矿业公司法人代表是镇政府指派的干部曹明胜。2003年5月6日至2006年8月25日,赵海斌担任了柴湖矿业公司法人代表,产权仍属于柴湖镇政府所有。2006年8月25日以后,公司的股权登记发生了根本性质的变化,赵海斌33.27万元、黄俊建100.2万元,柴湖矿和郢中矿(属于乡镇府)分别为50万元、16万元。此后,柴湖镇政府的采矿经营权名义上归属于柴湖矿业公司,实际上归属于赵海斌、黄俊建。赵、黄每年仅向柴湖镇政府交纳一百多万元管理费,上亿元的利润却落入了私人腰包。

  据业内人士估算,6年来,赵海斌从磷矿资源中获取了6亿多元巨大经济利益。

  采访中,一些基层干部议论说,赵海斌采用了“四两拨千斤”的手法,演绎了蛇吞象的神话故事,造成了巨额的国有资产流失,使赵海斌摇身一变成为了亿万富翁,有关领导从中获得了好处。

  对此问题,柴湖镇政府领导解释说,这是改制造成的问题,是前任领导办的事情。

  谁在保护违法企业

  吴俊反映说,2005年,正当投资经营看到希望之时,他多次遭到黑恶势力的威胁恐吓,赵海斌对其进行施压,逼迫他退出磷矿的开采经营活动。

  据警方证实,2006年6月19日,吴俊在胡集镇开的一家宾馆里住着200多名参加高考的学生,晚8点左右,有一男一女两人抱着一个纸箱放到了大厅内的沙发上,说是给吴俊送的东西。不久,服务员打开箱子一看,箱子内有8包炸药和8支雷管,她们当即报了案,荆门市和钟祥市公安局以及胡集镇派出所派人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但此案至今未能侦破。

  吴俊说,2007年3月的一天,原钟祥市公安局长李某和赵海斌叫他到一家餐馆去约谈。吴俊到了餐馆之后,李某起身离开,故作回避。赵海斌说:“李局长说了,不发炸药给你,看谁的损失大?市公安局随时可以组成专班,查你的问题,叫你吃牢饭……”2007年3月5日至21日,钟祥市公安局果然停发了他矿山开采用的炸药,使吴俊的生产经营活动被迫停止,造成了十几万元的经济损失。吴俊认为,赵海斌与钟祥市公安局局长李某的关系非同一般,市公安局警车鄂H3199及公务车鄂HW5268长期给矿老板赵海斌使用。

  关于警车的问题,赵海斌向记者解释称,市公安局警车鄂H3199借用了一段时间就归还了,公务车鄂HW5268是商务用车,与公司的丰田霸道越野车进行了交换,如果按价格他还亏损了几万元。

  赵海斌说,2007年3月21日,他与吴俊签订了退出矿山的补偿协议,给了吴俊2000万元钱;之后,双方又签了补充协议,只差300多万元设备款未付清。

  吴俊说,赵只付了一年的费用后就开始毁约,逼迫他一让再让,接连签订了不平等协议。他每次去找赵海斌讨要欠款,不久后就会有钟祥市公安局人员找上门来调查所谓的问题。

  2008年5月16日,钟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安忠国找到了吴俊,称吴俊有偷税漏税的问题,他拿出了一张地税局复印件,要吴俊交200万元钱。事后,地税局有关人员告诉吴俊,没有此事。

  上访遭遇打击报复

  吴俊反映,从2008年开始,他多次向荆门市主要领导、荆门市纪委、湖北省人大、省纪委、全国人大、中纪委、国务院信访办举报原钟祥市公安局长李某的问题。然而,上访给吴俊带来了厄运,遭到了打击报复。2009年7月,他进京上访,途中就被钟祥市公安局派人抓了回来,审查了十几个小时之后才释放。他每次上访之后,钟祥市公安局就会派人来以涉嫌偷税漏税等罪名将他传唤到公安局进行调查、关押。

  钟祥市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反映,2010年12 月13日,钟祥市公安局以吴俊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刑事拘留,之后,他被钟祥市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对此问题,吴俊表示不服,他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了重新审查该案件的请求。

  当地公安部门证实,2012年9月4日晚8时许,有一个30多岁的男青年,抱了一个纸箱子,来到吴俊在胡集镇开的宾馆。该男子说有人送给吴俊一箱子东西,请服务员转交。7天之后,吴俊回来打开了箱子一看,大吃一惊,箱子里放了一个骨灰盒,盒子里放了一颗子弹。随后,吴俊报了案,胡集镇派出所立案进行了调查,至今仍未侦破此案。

  钟祥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吴俊执意到省、进京上访,钟祥市委书记马朝晖同志对此案高度重视,要求成立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对案件的来龙去脉进行深入调查,做到公正地处理和解决。为此,由市政法委牵头,组成了12人的调处专班,多次的开会调解双方的利益纠纷。但由于双方多年的恩怨以及意见分歧太大,调解无果。

  吴俊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上缴给赵海斌的费用清单。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俊分66次,每次最少1万元,最多200万元,向赵海斌上交了1047万多元,其中,购买矿产资源费用471万多元,请客送礼费用275万多元。

  吴俊说,他向荆门市纪委进行了实名实例的举报,并提交了重要的证据,但是,荆门市纪委只是作为一般信访案件处理,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时间仍没有处理结果。

  为此,记者专程赶到荆门市纪委核实吴俊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然而,荆门市纪委有关人员拒绝接受采访。无奈之下,记者只能寻求其他途径进行求证。

  前不久,报社发函给荆门市纪委核实吴俊反映的问题。荆门市外宣办进行了回复。

  对吴俊信访举报件处理情况,回函称,“2011年年底,吴俊不断向中央及省有关部门反映,其承包的矿山被赵海斌等人勾结有关领导非法霸占。市纪委收到有关反映后,迅速组成专班,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在有关问题基本查清后,于2012年7月和9月两次将调查情况按规定对吴俊进行了反馈。”

  对于吴俊反映公安局警车被长期借给赵海斌使用的问题,回函称,“市纪委调查专班已查清,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正在进行之中。”

  吴俊反映赵海斌1047万元的经济问题,回函称,“市纪委委托权威会计部门从相关账面进行了审计,未发现赵海斌侵占吴俊上交款项的证据。”

  对于荆门市纪委的处理意见,吴俊感到非常不满意。他认为该案不仅是经济纠纷,更重要的是钟祥市某些领导滥用职权。要求上级纪检部门严肃查处。

  吴俊告诉记者:由于被举报人权大势大,该案件涉及的人员众多,问题严重,情况复杂,他的人身安全已经受到了严重威胁,现在居无定所,不敢与外界联系。

  据记者了解,吴俊为矿山投资8000多万元,目前仍欠银行贷款3700万元,民间高利贷2600多万元,银行及民间债主已逼得他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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