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审五大看点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审稿于6月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记者从中梳理出五大看点。
??看点一:
??为恐怖活动培训出钱出力系犯罪
??【草案】草案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并明确对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追究刑事责任;将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准备凶器或者危险物品,组织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人员联系,以及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完善偷越国(边)境的有关规定,对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提高了法定刑。
??【背景】当前国际、国内的恐怖活动仍十分猖獗,特别是国内外恐怖活动勾连日益密切,带来的威胁与危害呈上升态势。
??看点二:
??客车严重超速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草案】草案明确,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以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草案还增加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背景】公安部数据显示,当前,机动车超速、超员是导致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2013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16起,因超速、超员导致的分别占81%、38%。
??看点三:
??对收买被拐卖儿童拟不免除刑罚
??【草案】现行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草案拟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背景】现实中,由于多数收买者是为延续香火,虐待儿童比较少见,因此绝大多数收买者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在客观上助长了收买行为。
??看点四:
??“医闹”如情节严重则将入罪
??【草案】草案拟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背景】近年来,“医闹”现象屡屡出现,甚至出现专业“医闹”,“小闹给小钱,大闹给大钱,不闹不给钱”,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
??看点五:
??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
??【草案】草案提高了对为利用影响力向特定关系人行贿犯罪的法定刑,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背景】近年来,加大对行贿人处罚力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司法机关着重加强了对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