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不久前,一起因楼板坠落砸伤行人引发的高空坠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在判决中认定,芙蓉区五一东村13栋楼的全体业主对于受害人谢女士被该栋楼房楼板砸伤一事存在共同过失,承担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2.8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4月9日《光明日报》)如...
??不久前,一起因楼板坠落砸伤行人引发的高空坠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在判决中认定,芙蓉区五一东村13栋楼的全体业主对于受害人谢女士被该栋楼房楼板砸伤一事存在共同过失,承担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2.8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4月9日《光明日报》)如有购房问题可咨询400-606-6969
??近些年,在我国各地都发生过许多起高空坠物事件,轻则毁损财物,重则伤人夺命。只有让作案者遭到惩罚,才有可能逐渐杜绝高空坠物。高空坠物一种是故意扔,一种是不慎坠落,但不管哪一种,都应零容忍,严格追责,因为这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砸伤谢女士的坠落楼板属于该居民楼的组成部分,也是全楼居民的共有部分,全楼的居民存在一定的过失责任。但是,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共有部分的管理人,也应该承担管理上出现过失而造成的严重后果。一方面,物业管理应该加强检查力度,尤其是遇到大风天气等情况,更有义务通知到每户,要求其做好窗台、外飘物体等隐患的处理。对于这种楼板即将坠落的安全隐患,更应该及时发现并加以解决。物业管理单位应该对高空抛物现象重视起来,疏忽了事前检查,必然免不了事后担责。另一方面,在小区里应该尽量增加摄像头等监控设备,这不仅是对抛物行为的一种震慑,也便于事后通过观看监控录像来确定责任,尽量避免找不到责任人。如果能够增加监控设备,如果物业公司承担起管理的责任,如果法律规定了住户的“监督注意义务”,如果发生第一起坠物事件后就能严肃追查,那么,坠物伤人就会越来越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