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记者17日获悉,福清市政府关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江华大道及接线单独选址建设用地的请示,已获省政府批复。  省政府同意征收福清市港头镇、江镜镇土地33.3377公顷,作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江华大道及连接线道路建设用地。  ...
记者17日获悉,福清市政府关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江华大道及接线单独选址建设用地的请示,已获省政府批复。
省政府同意征收福清市港头镇、江镜镇土地33.3377公顷,作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江华大道及连接线道路建设用地。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