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退租房屋有问题 屋主拒退3万保证金

来源:新浪地产
作者:张闻
2015-05-27
提要:??羊城晚报讯记者张闻、通讯员黄灿报道:租赁期满,房屋出现瑕疵,出租方拒退租金,双方的矛盾如何解决?近日,三水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房屋租赁合同案件。??2007年3月1日,三水某公司与刘某签订了关于健力宝北路某物业的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逐年增加,2014年的租金标准为9315元/月,租赁期至2014...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通讯员黄灿报道:租赁期满,房屋出现瑕疵,出租方拒退租金,双方的矛盾如何解决?近日,三水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房屋租赁合同案件。

??2007年3月1日,三水某公司与刘某签订了关于健力宝北路某物业的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逐年增加,2014年的租金标准为9315元/月,租赁期至2014年7月21日止,保证金为30000元。租赁期间,该公司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以及在外墙设置了广告牌。期满后,刘某以公司归还房屋有瑕疵为由拒绝退还保证金。该公司就此起诉至法院。

??刘某反诉称,期满交接房时,发现房屋加建的钢梁有外墙渗水、悬空钢梁地面铺设的木地板被白蚁严重腐蚀的情况。经多次请求,该公司始终未能及时修复并按照约定标准交还租赁物,致使他在4个月之后才将房屋重新出租出去,于是诉请公司支付赔偿物业修复费用以及租金损失,并拆除外墙设置的广告牌。 

??经判决,法院要求刘某返还保证金30000元,但也要公司赔偿刘某租金损失10000元、物业修复费20000元,共计30000元,两者相互抵消,互补履行义务。公司拆除所设置的广告牌。

??承办法官表示,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另外在租赁物使用过程中,作为承租人应当合理注意、妥善管理租赁物,对物业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反映并协商修复,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免事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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