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最近的惠州公租房弃选时间是11月21日,当天市住建局官网公告取消77户公租房保障轮候家庭资格,意味着这些候选家庭连续两次放弃选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承租合同、缴纳相关费用。这并不是惠州公租房首次被弃选。在大量低收入群体抱怨房价屡屡攀高无力承受的同期,惠州市政府费尽心思构建的保障房被屡次放弃。一项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自惠州2010年首次公开选房至今,至少超过515户家庭直接放弃最后的选房环节,而一些有资格申报而放弃申报的家庭数量并未纳入上述数据。
上周,南都的调查报道指出,面积小、租金高、地段偏、配套少等因素是造成弃房的主要原因。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工作相关负责人的看法则截然不同。该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列举了候选家庭弃房的几种原因,“有的是因为换了地方上班,公司离保障房项目位置远了,觉得不方便,就临时放弃了;有的因为要离开惠州去别的城市工作;还有的是因为家庭经济情况好转,觉得不需要保障房了,就放弃了。”言下之意,弃房皆是主观原因,根本无关客观条件。
媒体与政府部门对于公租房“遇冷”这一现象的解释,为何出现如此巨大的偏差?是媒体报道在吹毛求疵,抑或是政府官员在刻意回避什么?作为公众,应当如何理解这两种解释之间的罅隙?
在寻求一种相对合理的理解途径之前,我们不妨先看两个同样反差巨大的公租房租住家庭的个案,以便加深我们的疑问。今年11月20日,市委书记陈奕威将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的第二场专题调研定为走访位于惠州市古塘坳尖峰山的惠和居保障性住房项目。调研中,陈奕威走进郑先生一家租用的房内,问:“住在这里还满意吗?平时出行方不方便?”“挺满意。一家四口住着虽有些紧,但小区环境挺好,出行也方便。”郑先生回答,以前租住市区龙丰街道时,一个十几平方米的房子租金要200多元“环境比这里差多了。”
同样这个保障性住房项目,12月17日,记者走访了一位4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租户,她表示:“比江北金石花园房子还小,我丈夫就在这附近上班只能选这里了,就图这里学校建好了。”她说,还有一同申请的,但入伙了也不来住。“因为房子太小了,选择这里就是因为上学方便,交了租金然后空着。”言辞中颇多不满意。
是胡先生“忽悠”了市委书记,抑或是中年妇女凭空在向媒体记者发牢骚?是小市民面对官员习惯于说中听的话,还是面对记者就倾向于表达不满和愤怒?个体差异性决定了公租房群体的不同心态。因此,无论官方还是媒体,以个案来反证公租房的好与坏,其实都不够科学。
根据媒体报道,在那次调研之中,陈奕威清醒地指出,保障房、公租房户型面积比较小,但功能一定要尽可能齐全,周边环境要建设好,学校、公交等配套设施也要尽量配好,帮助每位惠州人实现“安居梦”。
这从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个体差异性难以成为影响政府决策的依据,仍然需要寻求这个社会的最大公约数。一些公租房候选家庭之所以最终弃房,选择从主观原因进行解释,实际上是遮蔽了公共政策进行改进的可能性。而从媒体或市委书记强调的公共配套等客观原因入手,才能对公共政策的纠偏有所助益。
2011年底以来,郑州、上海、武汉等城市推出公租房“头道菜”,结果都无一例外受到冷遇,出现一边火热建设,一边空置严重的尴尬情形。原因即是,政府一味地建设公租房,而忽略了相关配套项目的跟进,使公租房成为中看不中用的面子工程。惠州的公租房小区基本选址在成熟中心区的外围,离市中心都不太偏远,还算适当,但是周边公共设施配套和道路建设的滞后却饱受诟病。这才是导致大量弃房的共同原因,需要政府部门正视。
如果政府部门急于将公租房建设当做政绩工程,只考虑遮风挡雨,其他一概不管,你会去申请吗?大部分人肯定愿意在市中心继续苦逼地支撑下去,至少那里公共配套完备,生活便利。就算有民众迫于生活压力,勉强搬入孤岛一样的公租房,长久岂不造成了城市的贫民窟?
公租房遭遇弃选的原因各有不同,但政府部门改善公租房配套环境的目标绝不能动摇,需要谨防公租房项目因为周边基础设施、商业配套、人文环境的缺失而异化为城市里的新贫民窟。 □末丛

